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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理念 新思路 新变化——专家学者热议七民会

发布时间:2007-01-09 浏览数:1,020

  

    中国法院网讯   1月5日下午和1月6日上午,参加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专家学者认真学习讨论了罗干同志和肖扬院长的重要讲话。专家们畅所欲言,高度评价两个讲话的深刻内涵,充分肯定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也对进一步发挥民事审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积极建言献策。
   专家们认为,两个讲话高屋建瓴,深刻阐明了和谐社会和民事审判之间紧密的内在关系,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对民事审判工作的高度重视,必将促进民事审判工作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余能斌说,罗干同志讲话有三个特点:一是站得高,从国际、国内的形势来分析民事审判的重要性;二是评价高,对民事审判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三是要求高,提出了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民事审判制度。


   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魏振瀛说,判断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很重要的一条标准是民法地位的高低。罗干同志代表党中央出席这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对民事审判工作的高度重视。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旭东说,罗干同志和肖扬院长的讲话体现了深厚的理论特色和丰富的思想,系统分析了公正、高效和权威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表现出了高远的思想境界和深刻的理论境界。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常怡说,领导同志在讲话中提出的“坚持司法和谐,注重创建和谐的诉讼秩序”这一命题,为民事科学研究和民事科学实践提出了一个新理念。构建和谐诉讼秩序,与当事人双方建立一个和谐的环境,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方向,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中国法学》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桂明说,肖扬院长的讲话思路深远、主题突出,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工作的措施明确,而且不回避法院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提出的民事审判工作的“八个指导原则”是很科学的。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沈四宝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五年,民事审判确实取得了很大进展。观念的转变、服务意识的转变,都在领导的讲话中体现出来。民事审判工作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人民法院诉讼的透明度大大加强。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坚持非歧视原则,内外平等。最高人民法院注重加强司法界与法学界的联系,建立了咨询员制度。经常举办疑难案件的讨论和理论研讨会,法官和学者共同参与,促进了教学与实践的结合。


   陈桂明说,民事审判与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紧密,因为民事案件数量巨大。这些年经济发展带来的矛盾非常多,给民事审判带来了很多问题,仅依靠法院来解决非常困难。诉权是公民宪法性的权利,再小的案件,公民有权去打官司,但我们应该提倡通过合法的、多元化的渠道解决纠纷。


   魏振瀛说,近年来法官水平普遍提高,法院领导大部分是科班出身,很多法官包括院领导都是学者型的。现在民事案件更多更复杂,案多人少,希望在提高待遇、增加学习机会方面给予他们充分的关怀。


    沈四宝建议,随着诉讼收费制度的改革,案件数量会上升,必须尽快采取一些措施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汉东说,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如果在认定上存在争议,就会影响判决的权威性。建议最高法院在这个问题上总结经验,探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最佳方式。

    ——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