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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例!伤者无力付医药费
南沙法院先予执行
近日,广州南沙法院在贺某诉黄某、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过程中,作出了先予执行的裁定。这是全省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中作出的首宗先予执行案例。经南沙法院初步审查认为,原告以其因本案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以及家庭困难为由申请先予执行,要求被告先予赔偿部分损失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