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看病也能报销 今年北京将推行新型医疗制度
发布时间:2003-07-29 浏览数:577
市区的居民一般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家附近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那么郊区的农民呢?市卫生局昨天透露,在经过大兴和怀柔的试点后,今年将在全市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延伸到乡镇,解决农民就医困难和因病致贫的状况。 到2010年,北京市民的主要健康指标要达到或接近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为实现这一目标,政府将在改善农村卫生状况上下工夫。北京市区的卫生资源丰富,因此将开展支农。大中型医院要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之前,要在乡村基层医疗机构服务1年。另外还要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城乡结合部和平原地区也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都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半径为两公里左右。 至于正在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农民可自愿参加。但参加大病医疗统筹的农民,必须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农民大病医疗统筹的人员,在年度内未报销医药费用的,可进行常规性体检。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年体检一次,60岁以下每两年做一次体检,体检费从农民大病医疗统筹资金中支出,并为参加农民大病医疗统筹的人员建立健康档案. 新闻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