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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涉外律师能力培养基础班③)的通知
2023-05-30    浏览数:2,863


穗律协通〔2023〕53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提升包括粤东西北地区在内的全省有志于从事涉外法律业务人员的基础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省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均衡发展,省司法厅、省律协定于2023年6月中旬举办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涉外律师能力培养基础班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二、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23年6月11日

培训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0日(共9天)

三、培训地点

报到地点:中央团校万年青宾馆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

培训地点:中国人民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四、课程内容及授课老师安排

课程围绕涉外法律服务综合基础能力培养,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旨在扎实提高全省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整体水平。教学方式采取重点课程讲授、案例分析与主题研讨、实务训练交流、实地走访相结合方式。具体课程安排及授课老师详见附件1、2。

五、参训人员

主要为省内有意向提升涉外法律服务基础能力和水平的省内执业律师。

(一)参训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2.执业期间没有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3.身体健康,能保障研修学习时间,积极参与研修活动,研修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及提前结束研修;

4.未参加过2022年以来广东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任一专题的律师;

5.入选我省涉外律师人才库的可优先考虑。

(二)名额分配

共90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广州、深圳各15名,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各6名、惠州、江门、肇庆各4名,粤东西北地区每市各2名。

同等条件下,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较多的优先考虑。若名额存在空余的,省律协将结合报名情况做相应调剂。

六、相关安排

(一)报名安排

1.请符合条件的广州执业律师于2023年6月2日17时前登录广东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网址:https://gdbr.org.cn/v/event/?open=35  )报名,并提交参训承诺书。

2.另需在上述报名时间截止前点击以下链接填写相应的信息并上传个人简历。

https://docs.qq.com/form/page/DZFhISmtxYW9JekVn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名者,最终由本会审核确定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涉外专业能力的优秀律师作为培训对象

(二)费用安排

本次培训费用由省财政经费、省律协和参训律师(或参训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共同承担。每位参训律师需承担约1/3的培训费用,即2260元人民币/人,律师承担部分由参训律师直接支付至中国人民大学,并由中国人民大学出具发票。费用已含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

(三)食宿交通安排

1.用餐及住宿由主办方统一安排;

2.住宿安排为两人一间的标准间,如需单人住宿,在酒店房源允许情况下可补差价单住;

3.除集体参访安排外,其他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要求

1.培训期间需封闭管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学员手册、考勤制度等要求,如报名入选后退出或者培训中途退出,律师个人承担的费用将不予退回,且不能再被推荐参加今年省律协举办的培训活动。

2.培训结束后由中国人民大学为完成课程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出勤率低于75%的学员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3.培训结束前,每位参训律师需提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和一张彩色个人照片,以上成果将用于宣传工作,供我省涉外律师参考。

4.参加培训的律师在培训结束后应承担一定量到各地及市律协授课、参与对外推广等工作,尽可能扩大普惠面。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律协联系人:郑栩,电话:020-66826953;市律协联系人:陈向荣(企业微信同名),联系电话:020-83557159。



附件:1.课程安排

2.师资介绍

3.参训承诺书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3年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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