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荔湾区司法局举办荔湾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7-08-14 浏览数:1,245

       为进一步提升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政治素养和业务管理水平,提高律师事务所管理效能,进一步加强荔湾律师队伍建设,更好的为荔湾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核心功能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2017年8月9日,荔湾区司法局举办“荔湾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培训班”,辖内全体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和区律工委委员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得到了市司法局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沈敏和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朱宝莲亲自授课。


       沈敏处长在讲授律师事务所的规范管理中,一是强调了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职责和作用,二是分析了目前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三是就广州律师制度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思考。沈敏处长要求,律师要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工作使命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对律师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履行律师工作职责,建设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大力推进律师事业的发展。

       朱宝莲秘书长从规范性文件、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要求、全市近年行业协会纪律查处情况以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要求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讲授,并提出了4点工作建议:一是建立利益冲突审查检索系统,二是设立纪律委员会或纪律专员,三是建立公章、所函使用登记及委托代理合同审批系统,四是定期开展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

(荔湾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