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律协通〔2024〕106号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及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根据《广州市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经本会十一届三次理事会会议研究决定了本届专业委员会设置,现面向全市律师开展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委员会设置
本届设专业委员会49个(详见附件1)。
二、专业委员会及委员基本职责
(一)专业委员会基本职责
1.每年度应邀请专家或学者面向全市律师主办一场业务大课培训;
2.每年度应向全市律师主办一场业务研讨会或分享会;
3.与政府相关职能机构、行业协会、司法及仲裁机构等建立常态化研究交流机制,每年度至少组织一次业务交流活动;
4.每季度应组织一次内部研讨活动(沙龙);
5.每月应向本会提交三条与本委员会业务相关的资讯,通过本会网站、公众号等向全市律师公布;
6.应在本届任期内单独或联合出版一本业务专著或案例分析文集。
(二)委员的基本职责
1.关心行业发展,热心本会工作,积极参加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优质高效地完成本会和专业委员会规定或交办的工作任务;
2.每年度应向本会提交一篇论文或案例分析;
3.符合条件的委员应同时加入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工作委员会期满面试考核官库,每年按要求参与实习人员期满考核面试工作不少于三次。
三、任职条件
(一)主任、副主任
1.政治站位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强,热心律师事业,具有较强组织和拓展能力;
2.执业五年以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并且在本市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副主任、管委会成员或合伙人;
3.在相应业务领域具有较高理论和业务水准,有一定专业影响力,办理相关案件(项目)10件以上;
4.符合委员的任职条件。
专业委员会主任从上述条件中从优从严要求。
(二)委员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热爱律师事业,有奉献精神;
2.本会在册个人会员;
3.执业三年以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或虽未满三年但曾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教学科研单位、境外律师事务所(含分支机构)等累计从事法律工作五年以上。
未满足上述年限要求但具有突出能力且属于委员会急需人才的,经分管副会长提名,会长批准,可不受年限条件限制;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相关专业法律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务经验,较高的研究能力和理论水平,有一定知名度,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专业文章的优先;
5.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四、产生方式
(一)主任、副主任
1.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采用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竞选及考核的方式进行;
2.本会成立第十一届专业委员会组建遴选委员会,通过公开报名、考察面试等竞选方式推荐主任、副主任候选人选;
3.遴选委员会推荐主任、副主任候选名单,在征求市律师行业党委意见后,提交理事会决定;
4.竞选规则及竞选时间另行通知。
(二)委员
由业务研究与培训工作委员会、纪律相关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等成立委员遴选小组,作为遴选委员会的下设机构,根据报名参加委员遴选的自荐或推荐材料、上一届委员履职情况等,审核确定人选名单提交会长会审议,并报理事会备案。
本届专业委员会应当结合新时代律师服务业发展需要和我市发展实际,以主任领导班子、专业骨干力量、年轻委员后备梯队三方面进行分层次建设,进一步优化人选架构,促进律师队伍专业化发展。鼓励热情有想法的年轻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积极申报。
五、报名时间
自2024年12月24日10:00起至2025年1月2日22:00止。
六、报名方式和步骤
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采取自愿报名并由所在律师事务所推荐的方式进行,具体提交材料清单及填报方式如下:
(一)报名材料清单
1.《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专业委员会报名表》(签名盖章扫描件),文件命名为“姓名-律所名称”;
2.《申请人员承诺书》(签名扫描件),文件命名为“姓名-律所名称”;
3.个人大一寸蓝底免冠照,文件命名为“姓名-律所名称”;
4.办理相关案件材料(扫描件);
5.奖励证明(扫描件或拍照件);
6.发表文章(扫描件或拍照件)著作(封面拍照件);
7.外省(市)执业记录证明(如有,仅在我省执业不满3年的律师提交)。
(二)报名步骤
本次专业委员会报名工作均通过“广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报名系统”完成,操作如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1.第一步:请有意愿报名的律师登录广州市律师协会官网(网址:https://www.gzlawyer.org),进入“会员中心”后,在“会员服务平台”点击进入“委员会报名”模块,填写报名信息。
2.第二步:根据系统提示按流程操作,下载填写好的《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专业委员会报名表》《申请人员承诺书》,按要求签名及盖章后,连同个人大一寸蓝底免冠照以及材料清单所需要的材料上传至系统并提交。
系统填写信息需与《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专业委员会报名表》(签名盖章扫描件)的信息一致,由于填写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应本人签署《申请人员承诺书》方可成功报名;
(二)每名律师可以按序申报三个专业委员会,但只能担任一个专业委员会的委员。由于专业委员会委员人数有限,委员遴选按照律师申报的三个专业委员会意向先后次序进行遴选,请注意申报专业委员会的顺序;
(三)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竞聘原则上以第一意向开展遴选工作;
(四)每个专业委员会委员总人数为20-60人左右,第一次总报名人数达不到10人的,暂缓设置该专业委员会,待第一批专业委员会组建完毕后再次向全市征集;
(五)每个专业委员会原则上设主任1名、副主任1-4名、秘书长1名;30名委员以上的,设副秘书长1名。秘书长推选工作待专业委员会成立后另行开展;
(六)专业委员会委员每年根据相关考核情况并经相应程序后,实行合理的退出及增补机制;
(七)每个律师事务所担任同一个专业委员会委员(含主任或副主任)人数不得超过专业委员会委员总人数10%,即每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同一个专业委员会委员(含主任或副主任)的律师人数不超过2-6名;
(八)专业委员会活动情况依据《广州市律师协会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活动考核计分规则》进行计分考核;
(九)因委员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第十届专业委员会委员如希望继续担任原所在专业委员会委员或改任其他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都须重新报名;
(十)社会职务、荣誉称号、代理典型案件及法律事务、论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著作可提供原件,选后退回;
(十一)执业未满三年但曾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教学科研单位、境外律师事务所(含分支机构)从事法律工作五年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十二)如报名表为2张以上,每张报名表均须所在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骑缝章后上传扫描件;
(十三)报名材料应由所属律师事务所和基层党组织认真审核材料真实性并出具推荐意见后方可报名,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专业委员会报名表》;
(十四)凡需要更改报名信息或撤回报名的,可在2025年1月2日22:00前进行相关操作。必须保证上传的报名表信息与系统填写报名表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未按照本通知要求报名造成名单或材料遗漏的,由报名者负责。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向荣、陈佩纯(企业微信同名)
联系电话:83554275、83553245
技术支持:400-052-9602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8楼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部
请有疑问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尽量通过行政人员使用“广州律协”企业微信联系工作人员。
九、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1.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专业委员会目录
2.广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报名系统操作手册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