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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国际民商事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之都

发布时间:2020-09-25 浏览数:2,280

魏丽娜

昨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的最大亮点是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广州要着力建设国际大都市的定位,以粤港澳大湾区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亚太地区国际仲裁中心等三大中心建设为支撑,将广州打造成国际民商事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之都。

据了解,这是继2018年在全国地方人大中率先出台促进仲裁事业发展的决定、2019年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的又一积极探索,是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大力推动广州法律服务业发展的有力举措。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郑烈城表示,自《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出台以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以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为切入点,先后多次组织到天河、白云、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实地调研,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在穗的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进驻法律服务集聚区,实现优质法律服务资源的集聚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监督支持力度,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该项工作列入今年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专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决定》通过实体建设和制度完善相结合,发挥广州法律服务业的领先优势,推动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专家:加强民商事规则衔接打造争议解决广州品牌

“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是区域发展软实力的关键指标。”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首席专家郭天武教授表示,广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在民商事活动日益活跃的同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

他认为,基于“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殊背景,打造国际民商事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之都必须着力加强规则衔接,切实解决客观存在的区际法律冲突。

广州应充分运用其在大湾区内的平台、机制、人力等优势,整合现有资源,寻求创新突破。郭天武表示,现代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必然要求高效率,要充分利用广州的互联网技术优势,推进科技与法治深度融合,深耕互联网诉讼、仲裁、调解等创新模式,实现纠纷解决的信息化和便利化,在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取得核心地位,打造不可替代的广州品牌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商事纠纷解决中心,一站式提供全链条高端法律服务资源

“南沙区以建设法律服务集聚区为切入口,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推进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全力打造广州法治建设的重要窗口。”南沙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岭表示,2018年,南沙区率先提出和打造立足大湾区、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涉外法律服务产业园区。2020910日,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广州·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正式启用。

据了解,法律服务集聚区融合诉讼、仲裁、公证、司法鉴定、律所等高端法律服务资源,通过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运用智能科技手段,实现法律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为企业提供全链条跟踪服务和全要素定单服务。

南沙区委政法委牵头积极引导各类高端法律服务机构入驻。截至20209月,入驻法律服务集聚区的高端法律服务机构近30家。其中,南沙国际仲裁中心整体迁入,创新粤港澳三大庭审模式,积极发挥仲裁法律制度优势。广州市首家域外法查明中心在南沙设立,为企业提供法律查明、投资政策、法律咨询、风险防控等综合配套服务。六个中心联手进驻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实现海商海事、知识产权、行政、互联网等专业领域审判业务的系统集成,强化广州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法律服务方面的核心引擎功能。

为提升法律服务集聚区虹吸效应,南沙区出台广州市首个针对法律服务业发展的专项扶持办法。通过办公用房补贴、经济贡献奖和专业人才补贴等措施,每年为入驻机构提供近千万元补贴奖励。

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将坚持走平台化、规范化、国际化的发展路径,通过实现法律服务资源整合优势和集约化发展模式,打造全业务链、一站式的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梁岭告诉记者,集聚区将充分发挥南沙管辖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的资源优势,创新区际司法交流,加强与国际及港澳规则对接,提升涉外司法裁判的公信力,构建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逐步建成粤港澳大湾区商事纠纷解决中心。

打造亚太地区国际仲裁中心,推出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标准

429日,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简称广仲)的分支机构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内,三位仲裁员与两方当事人分处粤、港、澳、豫四地,通过云仲裁平台连线庭审,实现全球首次一案四地的商事仲裁远程庭审。最终,这宗争议金额超过13亿元的纠纷案件达成和解,从组庭到结案只用了13天。

据悉,20191120日,广仲在全球率先实现国际商事仲裁跨国远程庭审,借助领先的互联网仲裁、远程庭审技术,最大程度降低处理国际商事争议中为克服时空阻隔而产生的高昂成本。此外,创新制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通则》,对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系、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同步运行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三套庭审模式,将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点转化为国际商事仲裁的优势。

规则优势叠加技术优势,能够把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导入粤港澳大湾区,充分调用港澳乃至全球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来解决涉一带一路商事争议,为国内外当事人提供高质量、便利化的商事争议解决服务,继而打造国际商事仲裁的广州模式广仲负责人表示。

广仲牵头组织制定《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按国际惯例简称广州标准)日前正式发布,这也是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标准。“‘广州标准的问世,有助于规范和统一互联网仲裁的具体技术指标、程序要求,有利于互联网仲裁裁决在不同法域的顺畅承认和执行。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建表示。

日前,司法部推荐广州仲裁委员会参与亚太经合组织企业间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项目(简称APEC-ODR项目)。广仲负责人告诉记者,广仲将以此为契机在更高层面参与国际法律事务的规则竞争、制度竞争,也能够更好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障中国企业海外利益,有力服务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自贸区建设。

解决纠纷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建设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

95日,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英文缩写:GICMC)正式成立。这意味着,即日起国内外商事主体遇到境内外的商事纠纷,除诉讼和仲裁外,还可以在广州选择一条不用打官司,同样享有公信力,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的解纷渠道。

市律师协会会长黄山表示,商事调解中心将广泛受理中外商事主体发生在国内或跨境的金融、房地产、建筑工程、贸易、投资、知识产权、公司、航运等民商事领域的争议,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端。

目前,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已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商事调解中心调解成功后所形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依法申请司法确认。接下来,商事调解中心将不断充实调解员队伍,选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口碑好的律师、专家、学者、法务人员、退休法官和专业调解工作者等担任中心调解员,并考虑引入国际、港澳籍的调解员。

“商事调解中心将以高标准管理和市场化运营为发展目标,不断提升专业性、公信度、影响力,加大与国际调解机构的对接、交流和互认,建立国际化联合调解机制,增强国际辐射能力。”黄山表示,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的目标是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最具标志性和影响力的商事争议调解机构(ADR)之一,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商事调解机制和可复制的广州商事调解经验,助力广州成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