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东省第十二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3 浏览数:6,140
穗律协通〔2020〕115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广东省第十二次律师代表大会拟定于2020年12月下旬在广州召开。为做好律师代表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代表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所在律师所管理严格规范,工作业绩突出,注重加强党的建设,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组织设置规范,工作机制健全,党建基本制度全面落实,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
(二)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行业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三)践行律师职责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在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案(事)件依法处置、涉外法律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工作中主动作为,积极服务全面依法治国;
(四)关心律师事业发展,认真履行律师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有较强的为促进律师事业发展无私奉献的精神;
(五)执业3年以上(2017年10月1日以前开始执业)。
法援、公职、公司律师代表的具体推选方法另行确定。
二、律师代表名额
广州市推荐社会律师72名
三、律师代表候选人的自荐及推荐
愿意服务律师行业发展,符合代表条件的律师可以自荐和由律师事务所推荐;律师事务所组织择优推荐不超过一名代表候选人。
自荐及律师事务所推荐的候选人,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律师事务所无党组织的,不用出具党组织鉴定意见)加具鉴定意见后,报广州市律师协会。
广州市律师协会按照要求酝酿推选至广东省律师协会。
四、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3日—11月30日中午13:00(逾期不候)
五、自荐及推荐材料要求
自荐和律师事务所推荐担任律师代表的候选人按要求填写《广东省第十二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代表候选人电子简历》(附件2),律师事务所推荐的需单独出具书面的推荐函件(详细列明推荐的理由并加盖公章)等纸质材料以及个人免冠蓝底电子证件照片。
六、自荐及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原件(需在申请表左上角表头及材料骑缝盖章)于11月30日中午13:00前交送市律协秘书处会员部,并将材料的WORD电子版、个人免冠蓝底电子证件照片、盖章表格及推荐函件扫描版(PDF或照片)同时发送到邮箱gzlxhyb@126.com(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盖章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缺一不可);
2.邮件主题格式要求:如“张三—XX律师事务所—代表申报材料”;
3.电子相片命名要求:免冠蓝底正装彩色2寸,100kb以上,电子相片名称:张三—广东XX律师事务所—代表。
七、其他事项
本会收到律师事务所推荐材料后将按照规定开展酝酿及推选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祥捷 邱佳成
联系电话:83700973 83546026
邮箱:gzlxhyb@126.com
附件:1.《广东省第十二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
2.《代表候选人电子简历》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