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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医事委成功主办医疗损害责任司法解释研讨会

2018623日下午,由广州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医事委”)主办的医疗损害责任司法解释研讨会,在市律协会议室举行。医事委主任程跃华、副主任周辉、李立、曹培杰,以及部分委员和来自我市律师近70人参加了研讨会。医事委主任程跃华主持研讨会。

研讨会从程跃华主任介绍本次医疗损害司法解释的出台背景开始,介绍了我国三十多年以来医患争议纠纷处理的法制历程与演变。医事委秘书长邓华明律师对本次最高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全文进行了较全面的梳理归纳介绍;周辉副主任对司法解释的亮点和一些理论上及实践中的问题进行的探讨阐述。之后,李立、曹培杰及其他参会律师主要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责任主体与承担、举证责任分配、鉴定程序及鉴定意见质证、病历异议问题、紧急情况下的救治等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了研讨;多名律师在发言中充分论述、激烈辩论、多方互动、共识与争鸣互现,并通过分享各自以往的研究文章、案例分析,为研讨会增添了理论研究水准和实操性。

最后,程跃华主任对研讨会作了总体点评和总结发言。通过本次研讨,包括专委会委员和其他律师在内的与会律师纷纷表示受益匪浅,针对该最新的医疗损害司法解释,拓宽理解的视野,交流了各自竞争的观点的依据,同步了业内最新的动态信息,理清了司法实践中的诸多疑难复杂争议大的医疗损害责任法律问题的法律思维逻辑,对提高律师办案水平、实操技巧、理论水平均有较大的裨益,也为医事法专业委收集相关问题与意见起到一定作用。

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