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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

发布时间:2002-12-23 浏览数:1,095

  在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联系法院工作实际,提出当前和今后几年人民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推进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法院体制改革,推进司法文明建设,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提高整体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一是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惩各种恐怖犯罪、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严打”方针和一贯的刑事政策,准确适用法律,惩治爆炸、绑架、杀人、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打击组织卖淫、聚众赌博等犯罪,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继续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及时审判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净化经济发展环境。严惩贪污、受贿等各种腐败分子,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   二是大力加强民事商事审判工作。围绕国家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部署,依法审理国有企业改制和破产纠纷案件,保障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增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识,依法审理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纠纷等案件,创造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法治环境,切实通过司法手段促进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私人财产法律保护制度的健全。坚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原则,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涉及金融市场的纠纷案件。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原则,稳妥地审理证券市场民事侵权纠纷案件,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和社会稳定。依法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及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法审理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利益的案件,依法及时审理知识产权案件。高度重视涉外、涉港澳与涉台案件的审判。   三是积极稳妥审理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要通过行政审判活动有效地化解行政纷争,维护和实现公民的基本权利,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和支持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职能的完善。四是切实解决执行难。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推进法院体制改革,建设更加符合现代审判规律的人民法院新体制。一是完善符合诉讼活动规律和特点的诉讼制度。要进一步健全体现诉讼活动特有规律的诉讼制度,制定和完善诉讼证据规则,保障双方当事人平等行使诉讼权利,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   二是完善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审判工作机制。明确划分审判组织的职责,进一步规范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活动。优化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在审判机构的设置和审判职能的分工上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开展庭前自愿调解等工作,简化纠纷解决程序,提高司法效率。探索建立审判辅助性工作的管理和运作机制,保证庭审裁判工作集中、高效进行。   三是完善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法官管理体制。根据法官职业特点和审判工作规律,严格法官的选任条件,拓宽法官的选任渠道,改革法官的遴选办法。试行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制度。在科学、合理确定法官编制员额的同时,严格法官的任命审核制度。制定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晋升制度。建立能够形成有效激励机制的法官业绩评价标准体系。   四是完善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法院管理体制。继续深化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建立科学、高效、系统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建立以审判为中心、以科技支持为后盾的后勤保障服务体系。   五是推进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制度建设。要建立和完善能够有效抵御各种干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研究提出完善法院组织体系、理顺法院经费保障体制、完善法官职业保障等立法或者修改法律的建议,促进相关立法和司法政策的调整与完善。   三、加快法官职业化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要同实施法官法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法官的准入条件、优化法官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提高职业水平,把法官队伍培养成忠于党、忠于人民,能够担当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重任的队伍。大力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引导法官在奠定职业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不断丰富和弘扬以公正、公平、高效、廉洁、文明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文化,培养法官高尚的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