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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动法律之弦 奏响和谐乐章——写在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刘启良律师办理世界大观案件土地使用费一案荣获“2005年度业务成就奖”时

发布时间:2006-07-24 浏览数:11,151

自小从师悟性强,胸存大志独争光。
善思敢闯雄心树,好学勤钻意气扬。
创业有成肴更美,交情不忘酒添香。
一身精艺众钦羡,胆识超人春景长。
——摘自《世界华文诗词艺术家作品精选·刘启良》


    或许性格使然,或许是音乐的熏陶,眼前热情的刘启良律师,看上去怎么都无法与年过半百的人联系到一起。虽然素未谋面,而且与笔者父辈年龄相仿,但刘启良律师言语中散发的无穷亲和力以及豁达的心态、开朗的性格深深地感染了我,让原本紧张的采访心情放松了许多。

        偶然结缘世界大观

    一次很偶然的机会,让刚从江西辗转到广州寻求更大发展空间的刘启良律师与世界大观结下了不解之缘。
    1999年的春天,骄阳似火的一个中午,刘启良在回到办公室的途中,经过人才市场时无意瞥见一行写着“招聘法律顾问”的小字,于是他上前仔细看了看,原来是广州世界大观股份有限公司世界大观(以下简称“世界大观”)在招聘管理人员,同时也附带招聘法律顾问(因为想更换时任法律顾问——笔者注),但由于年龄受限,刘启良扭头转身正准备离开。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有意留住了他,经过一番交谈之后,负责人感慨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原来,眼前这位看起来稳重平和的中年人正好符合他们的标准:一是初涉广州,是愿意踏踏实实做事情的人;二是没有太多的案源,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为世界大观做事情;三有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社会阅历。
    尽管年龄稍稍超限,但刘启良仍然被破格录用了。连他自己也这么说:“人生有时因为一个不经意而改写”。他就这样巧然地与世界大观结下了不解之缘。如今他担任世界大观的法律顾问已经整整八个年头了。

    真正的挑战 从一起复杂再审案件开始

    走马上任的刘启良律师,每周基本上有一半的时间坐阵在世界大观为其处理一大堆的法律事务。期间由于两次突出表现让世界大观的高层领导对其刮目相看,从而为他此次挑大梁、接大案奠定了基础。一个一审败诉、二审再次败诉的案子,再次考验了刘启良的出色能力。
      采访中,快言快语的刘律师简要地道出了案件的原委:1994年4月,世界大观、光大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南方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公司”)与广东省黄村体育训练基地(以下简称“黄村基地”)三方合作兴建实验学校并签订《合作创办“南方国际实验学校”合同》,约定黄村基地提供62537平方米土地作兴建学校用地并负责地上建筑物的拆迁,而世界大观和光大公司出资并负责学校筹建和运作,黄村基地每年固定收取用地报酬。合作年限为40年。
南方国际实验学校在办校过程中,先后收取150多名学生家长教育储备金达三千多万元。
    学校从1994年就开始兴建,但未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也未办理用地的有关手续。世界大观和光大公司先后支付黄村基地125万元土地款之后,再没有支付过用地报酬,黄村基地一直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也没有提供土地红线图。另外,世界大观和光大公司使用黄村基地八号楼作为校舍,仍欠租28万元。
    1997年4月,黄村基地起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11月,一审判决,协议书及合作办校合同无效,退还土地,支付土地使用金至退还之日,南方实验学校腾空交由黄村基地承顶。
世界大观和光大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年,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迎难而上 三年叩开再审程序的大门

    经过一审败诉二审再次败诉的案件,一根别人都啃不动了的“骨头”交到刘启良律师手中,拿他自己的话来说“当时真有股初生牛犊的劲”。
在与世界大观的负责人具体了解案情并看过厚达一米高的案卷后,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他首先提出了专业的律师意见:一、合同既然无效就不应当再按照合同来支付用地报酬;二、合同无效,黄村基地存在更大的过错责任。尽管从法理上是站得住脚,可是一审二审还是接二连三的输了官司,这恐怕不仅仅是只懂得法理就可以攻克的难关,刘启良律师的作用再次凸显出来了。尽管刘启良预料到接下来困难重重,但他没有望而却步,仍然坚守自己的信念,追求正义。
    省高院受理再审申请有关材料后几个月内,迟迟未见答复。刘启良打过多次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未果,不肯就此罢休的他只好另觅他径——带着申请人的有关人员在院长接待日当天排了几个小时的长队才好不容易踏进了省高院的大门,并向院长汇报了该案判决中的重大错误,请求法院立案再审。在院长的亲自督办下,历时近一年,案件终于缓缓推进一步,2000年6月,终于开庭听证了!这对刘启良律师来说,已经是天大的喜事。可是好景不长,2001年5月,省高院驳回再审申请!
    时间是折磨人的东西。光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再审启动程序,历时竟两年多。
    在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之前,黄村基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导致南方实验学校被迫搬迁,这将给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极大的不利影响,家长们也担心教学质量将无法保证,再加上预交的好几十万的教育储备金,这不免都给家长和学生带来了极大不满情绪。为此,刘律师更是紧急召开家长代表委员会会议,跟代表们摆事实、讲道理,声情并茂,循循善诱,不仅尽快消除了他们的不满情绪,而且还取得了家长们的理解和支持,最终在三个月内把学校搬迁完毕。
    有时候,在对错之间,需要持久的对抗才能分出结果,真理是永恒的,但它需要坚持,刘启良律师就是深谙这种坚持艺术的人。
为了伸张正义,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刘启良律师仗义执言,不畏权势,在再审申请被省高院驳回后,马不停蹄飞往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为了能够有把握地说服最高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刘启良决定采取主动出击的方法,优先占据有力攻势——亲自北上求得专家意见书。他邀请了我国著名的民法专家江平、王家福、赵旭东、张广兴等教授对此案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并出具专家意见书。在向最高院立案庭反复汇报案情后,最高院在受理再审申请材料的一年后决定立案再审,这扇再审的大门终于开启!
    庭审中,刘启良充分利用证据,依据法律说明原一审二审判决存在重大错误以及再审的理由,极力反驳被申请人的不正确观点和理由;再加上有专家意见书的有力佐证,又按照程序补充新证据,最终说服最高院法官,案件得以改判,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费尽周折 成功追讨巨额教育储备金

    平实的语言,却暗藏着案件背后的波涛汹涌。轻描淡写,却包涵了成功背后的辛碌历程。
    整整三年过去了,从一审败诉到二审败诉到驳回再审直到案件最终改判,并得以执行,这其中的崎岖坎坷、酸甜苦辣唯有刘启良律师自己才能真切地体会到。
    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黄村基地返还已收取的高额土地使用费及其利息共计1800余万元给世界大观,黄村基地虽然无法再申诉,但是也不愿意履行此判决。很多学生家长扬言:“如果该判决得不到履行,我们150多位学生家长不单会向被申请人理论,还会向其上级主管机关示威,向省政府信访办进行集体上访。”家长的情绪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作为一名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的执业律师,为了成功执行此案,刘启良做了大量艰苦细致而卓有成效的工作,稳打稳扎,步步为营:首先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请求学生家长配合做好该案执行工作,极力劝阻学生家长进行示威、集体上访等冲动的行为。其次,数十次找被申请人单位领导及法律顾问进行沟通,极力说服他们向主管机关申请资金履行判决;第三,以申请人的名义,并从偿还学生家长“教育储备金”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分别向省政府分管财政和体育的两位副省长呈送报告,请求省政府财政拨款解决该案判决的履行问题;第四,在呈送给省政府的报告批转之后,多次找到被申请人及其上级主管机关的领导沟通协调,说明该案是否履行直接关系到150多位学生家长的“教育储备金”偿还问题,涉及到社会稳定问题。被申请人是省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本身没有经费,只有向上级申请资金才能履行判决,经过多次合情合理合法的说服工作,被申请人终于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呈送报告。又经过反复与被申请人的上级主管机关的领导沟通说明该案执行的特殊性后,终于向省财政厅呈送专项报告申请资金履行判决。第五,带领学生家长代表一同前往省财政厅,向省财政厅的有关领导汇报该案执行的重要性,请求省财政厅能尽快拨款顺利解决该案的执行。第六,当得知省政府领导和省财政厅批准拨款、但被申请人和其上级主管机关不同意将款项直接划付给申请人时,多次找被申请人及其上级主管机关的领导沟通协调,请求直接划付款项履行该判决,但最终未能如愿。由于申请人不能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效到期之前履行该判决,刘律师立即申请广州中院强制执行。第七,由于申请人在广州中院还有其他债务未能执行,学生家长特别担心即使强制执行后他们仍然拿不到钱,或者不能将该案的全部款项作为偿还他们的教育储备金,为了该案款项能全部偿还给学生家长,刘律师数次找到广州中院负责该案的执行官反映情况,并向广州中院领导呈送100多位学生家长签名要求该案款项专款专用的分配报告,后经广州中院执行局局务会议讨论,同意将该案的全部款项划付给申请人,但必须立即转付到刘启良所在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的帐户上。为了顺利平稳做好此事,刘律师先后三次找来中院执行局、世界大观、银行以及家长代表召开协调会,达成一致:将执行款项从被执行人的帐户划付到申请人的帐户,然后在银行负责人的亲自督办下,即刻把这笔款项过户到科德所的帐户,这前后持续不到十分钟。然后从帐户中提取现金并组织家长们现场领取这笔教育储备金。终于,这个最难啃的“大骨头”被刘启良律师给啃下来了。
    有人说,“什么叫成功,成功就是努力把平凡的事情做成不平凡的事情”;“什么叫成熟,成熟就是努力把不平凡的事情做成平凡的事情”。虽然没有剑拔弩张、没有战火硝烟,但毕竟像这样“跑断腿,磨破嘴”的活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做的,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好的。在刘律师看来,唯有不厌其烦地亲历亲为,才能尽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的社会价值—正义与公平。

        人生的转变 从音乐人到法律人

生命中存在着决定人命运的瞬间,他对法律的兴趣,对于事业的执着追求促使他在这一瞬间做出了令人费解的转行选择,并无悔地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这或许是种机遇,抑或是种幸运,但更不如说是种意志的力量,这种力量正是他日后成功的决定因素。
从音乐到法律的转行,从感性思维到理性思维的换位,从踏进律师行业那天起,他每天就在将自己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一案一讼、书写成职业生涯的五线谱,和谐地演奏着人生的精彩篇章。如今,执业十余年的刘启良律师已经演奏到了高潮,辉煌的人生还在继续。

人物链接:
刘启良,现为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12年。因代理“世界大观公司、光大南方公司与黄村体育训练基地土地使用费纠纷案”,作了大量、艰难的协调工作,社会效果良好而获得2005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