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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我市两律师三集体在2009-2011年度广州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中获表彰

发布时间:2012-05-24 浏览数:6,997

 

    鲜花如海,掌声如潮,2012年4月28日上午,广州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在广州市委礼堂隆重召开。我市广东金领律师事务所郭学进律师、广东华誉律师事务所郑贤春律师喜获“广州市劳动模范”称号,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白云区法律援助处、广东本华律师事务所喜获“广州市先进集体”称号。对于以上获得表彰者,广州市律师协会对他们表示热烈祝贺。他们获得的荣誉不仅属于个人,还是集体的荣誉,整个行业的荣誉。

    据了解,此次评选出的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分别为230名和249名。他们来自广州市各条战线、各行各业,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自2009年以来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工作者或集体。

    本次评选活动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把评选重点放在基层,面向工作一线,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当广州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出来后,在广州日报进行了为期5天的公示,以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并于4月28日确定最终的表彰名单。

劳模郭学进

劳模郑贤春

先进集体——广州市白云区法律援助处

先进集体——广东本华律师事务所

先进集体——广州市法律援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