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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李会长一行与广州仲裁委员会钟部长一行莅临华瑞兴洽谈合作联盟

发布时间:2014-01-20 浏览数:4,875

       2013年12月18日,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李会长一行与广州仲裁委员会钟部长一行莅临华瑞兴参观指导。管委会主任魏济民热情接待,并就协会与仲裁委之间如何交流合作进行座谈。仲裁委是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种比较快捷的争议解决方式,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丰富的建筑行业专家资源能够使仲裁更加公正。魏济民主任身为广州仲裁委员会的一员对双方的合作联盟予以支持。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成立于1985年,是广东省各地区、各部门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工程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教育科研机构,地方行业(专业)协会自愿参加组成的全省性行业组织,是在广东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2009年在广东省首次组织的社会团体行业等级评估中被评为AAAA级行业协会。协会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业务范围有调查研究、经验交流、咨询服务、教育培训、评优表彰等方面。协会以服务为宗旨,倡导诚信守法,建设行业自律;立足企业,创新服务;推进科技进步创新水平;抓好行业职业教育;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职能和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广州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1995年8月29日正式组建的,作为广州地区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其一直遵循独立、高效的以仲裁原则,以仲裁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商事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成立至今,广州仲裁委员会一直积极推广仲裁法律制度,建立起一支750多人的仲裁员队伍。他们中包括国内法律、经济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高级律师、退休法官、会计师和港、台地区的资深大律师,充分体现了仲裁“专家断案”的特点;广州仲裁委现有的70余名工作人员中,九成以上具有本科学历,并有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29名。成立十七年以来,广州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事、经济案件10000余件,案件标的额达人民币250亿元。受理案件数和审结案件数一直位于国内仲裁机构前列。 当事人如果愿意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在签订合同时,加上仲裁条款,其标准范本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广东华瑞兴律师事务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