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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10月实施
发布时间:2003-09-27 浏览数:886
为切实保证《婚姻登记条例》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中国民政部今天发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自10月1日起实施。 《规范》对于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程序、撤销婚姻和补领婚姻证件的要求以及婚姻登记机关和婚姻登记员的监督与管理都做了具体规定。 新闻来源: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