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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实行“依法纠错”大力规范有限申诉和再审

发布时间:2003-03-25 浏览数:1,493

   3月24日电 日前,上海高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会议,总结2002年审判监督工作及过去五年工作经验,部署2003年审判监督工作主要任务。会议要求全市法院以“依法纠错”原则为指导,以提高审判监督案件质量和加大案件质量内部监督检查深度为重点,继续推进审判监督改革,将无限申诉变为有限申诉,无限再审变为有限再审。 市高院院长滕一龙要求全市各级法院要提高审判监督案件质量,强化案件质量检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等规定,严格把好再审案件的立案关、程序关、实体关,实现复查听证公开、透明、简便、快捷、努力通过各项改革把上海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记者 陈忠仪 通讯员 李 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