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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会员登记流程(社会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09 浏览数:11,726


向广州市司法局申请在广州市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经广东省司法厅核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的律师,自然成为广州市律师协会的个人会员。新执业律师领取执业证后,应尽快完成会员登记。

一、会员登记:登录会员中心完成信息补全,提交广州市律师协会个人会员登记表一份(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操作流程:使用律师个人账号,登录名为律师执业证号,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六位,登录广州市律师协会官网—进入“会员中心”——点击“信息补全”——补全所有项目后,点击提交审核——打印“会员登记表”

二、缴纳会费:律师事务所登录会员中心,打印广州市律师协会个人会员缴费确认单一式三份(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一)会费年度: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二)个人会费标准:执业律师应缴纳人民币2000元/人/年(含代全国律协及广东省律协收取的会费共800元/人/年)

(三)操作流程:律师完成第一步信息补全后,律师事务所登录律所会员中心,点击“打印会费单【新律师】”——点击“申请”——打印缴费确认单

(四)新执业律师缴纳会费方式(三选一):

1.现场刷卡

2.提交支票

3.银行转账

银行账号:44001863201053002313

       名:广州市律师协会

    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注:使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会费,请打印转账凭证,连同上述材料一并提交。

发证日期

新执业律师应交会费金额

4月1日至4月30日

1837

5月1日至5月31日

1670

6月1日至6月30日

1503

7月1日至7月31日

1336

8月1日至8月31日

1169

9月1日至9月30日

1002

10月1日至10月31日

835

11月1日至11月30日

668

12月1日至12月31日

501

次年1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

334

次年2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

167

次年3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0

注:(1)律师首次领取执业证时间以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律师执业的时间为准。

(2)会费标准详见关于印发《广州市律师协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3)若打印出来的缴费单金额与实际应缴纳金额有出入,请与会员部联系确认。

三、执业责任险、团体意外险及附加险种和重大疾病保险投保申请

自2013年度起,全省律师执业责任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为会员统一投保,费用由律师协会从会费中统筹支付,律师无需额外支付费用。年度投保工作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当年度投保流程详见“会员服务”→“会员福利保障”

四、将材料提交或邮寄至会员部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材料清单包括:

(一)广州市律师协会个人会员登记表一份(本人签名,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二)个人会员缴费确认单加盖执业机构公章一式三份

(三)转账凭证一份(转出及转入账户需清晰,备注XXX所XXX年度会费)

(四)开具票据的要求一份,包括票据抬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金额、接收电子票据的手机号码等。

注:需要寄回相关会费凭证的可另附填写好的回邮单,与会费材料一并邮寄给市律协。

 

办理及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8楼广州市律师协会服务中心

联系人:郑博润  陈思华(“广州律协”企业微信同名)

电话:020-83700973、020-83550600

电子邮箱:245058185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