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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花都和谐劳动关系高峰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8-07-12 浏览数:7,946

为深入推进花都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促进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在认真总结广州市花都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经验基础上,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广州市律师协会花都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合广州市花都区法学会、广州市花都区司法局主办,花都区人社局、花都区总工会、花都区工商联协办“劳动法珠江论坛走进花都站---2018花都和谐劳动关系高峰论坛”。

本次论坛由钟佳伟先生主持,花都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李步明、花都区司法局长刘洁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朱震、花都区司法局副局长曾洁明、区委政法委专职委员佘长林、区工商联专职副主席兼秘书长邱耀辉、区工商联副调研员王洪涛、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晓莉、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副院长缪沈唯、广州市律师协会花都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龙开茂、广州市律师协会监事黄志强、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委员会主任江点序等领导出席了此次论坛,与到场的200余名企业负责人、HR、律师、法律从业者共同探讨和谐劳动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

花都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李步明为论坛致辞。李步明副书记对本次论坛作出高度评价,他指出现阶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义重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是完善劳动保障工作的迫切需要。我们要从建设和谐花都的高度,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与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不断促进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本次论坛的主题及内容是各群团、协会参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很好的体现。

本次论坛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五位劳动法律专家就劳动争议纠纷中重大疑难问题分别进行主题演讲,第二部分是劳动关系“五家谈”,由法官、仲裁员、律师、企业代表、劳动者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劳动争议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座谈。

花都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晓莉法官结合十余年审判工作经验,作了“花都区劳动争议的现状及特点解析”的主题分享。黄法官介绍了近几年来花都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特点。将劳动争议案件从分散审判转为集中审判,各劳动争议案件全部统一收归到民一庭来审理,统一了裁判的尺度,最近三年花都法院审判质量位居全市的前列,改判率逐渐降低。建立了裁审衔接的协调机制,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率,为促进和谐劳动关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广州市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江点序律师作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主题分享。江点序律师通过大量的数据图表给与会者展示了广州市近几年来劳动纠纷案件数量、涉及人数、案由分布、地区分布情况、涉及诉求特点等情况进行了专业、细致的分享。他就如何化解群体性纠纷,提出了专业的建议,指出企业应当重视三方协调机制,积极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群体性事件的妥善处理,对于劳动者、企业、社会稳定而言都至关重要。

广州市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杨满玉律师作“劳动纠纷疑难问题之企业灵活用工法律风险防控解析”主题分享。杨满玉律师主要从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现状、超龄用工人员法律关系界定、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风险防控三方面进行了分享。广州市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张晋科律师结合十余年办案实务经验,分享了“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疑难问题解析”。张晋科律师从调岗是否属于企业自主用工权?调岗是否可以调薪?协商一致调岗和因经营需要调岗的区别、工作地点的调整难点等四个方面详细的结合案例做了专业分析讲解。广东艾森律师事务所的刘红娣律师,结合其曾经作为仲裁员的职业背景以及现在担任专业律师的转型,作了“三期女职工合规管理分析”主题分享。刘红娣律师从三期女职工待遇如何支付?未婚先孕是否属于违反计划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是否可以享受产假待遇?以及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劳动者违反计划生育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等四个方面详细的阐述了女职工保护的合规性风险解析。

论坛的最后环节,江点序律师邀请花都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晓莉法官、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副院长缪沈唯、企业方代表鸿丽智慧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张屹、国光集团职工代表郑涛,一同开启花都劳动关系“五家谈”。

“五家谈”结合目前劳动争议的热点话题,依据法律法规、以真实案件为依托,从企业、劳动者、律师、仲裁委、法院等多角度进行案件剖析,将论坛推向高潮。各参会人员积极参与讨论,场面非常热烈。本次论坛活动得到与会企业家们、律师们的点赞,活动在热烈的“五家谈”讨论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