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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司法解释调整商标犯罪入罪门槛
(核心政策修订)
2025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自2025年4月26日起施行。此次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系统性调整,其中商标犯罪入罪门槛的显著降低,成为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法律从业者关注的焦点。
一、政策背景:从严打击知识产权犯罪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2013年至2024年间,全国法院审结一审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46万件,检察机关提起公诉6.91万件,彰显了刑事司法对侵权行为的“零容忍”。然而,随着犯罪手段日趋复杂化、高技术化,原有司法解释已难以适应实践需求。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条款的重大修改,亟须配套细则落地。《解释》的出台,既是落实中央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决策部署,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统一、可操作的裁判标准。
二、核心调整:商标犯罪入罪标准更严、门槛更低
《解释》对商标类犯罪的认定规则作出多项突破性规定,显著降低入罪门槛,具体包括:
1.明确“同一种商品、服务”认定标准
新增服务商标保护条款,明确商品或服务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等方面“实质相同”即可认定为“同一种商品、服务”,扩大刑事打击范围(第一条)。
2.降低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标准
假冒商品商标:违法所得≥3万元或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即构成“情节严重”(原标准为5万元、10万元);
假冒服务商标:违法所得≥5万元即入罪(第三条);
累犯门槛同步降低:两年内因同类行为受处罚后再次实施,违法所得或经营数额标准进一步下调(第三条第三款)。
3.细化“相同商标”认定规则
明确字体、排列、颜色等要素的微小改动不影响商标同一性认定,避免行为人通过“形似”规避法律责任(第二条)。
4.严惩产业链协同犯罪
对提供原材料、资金、仓储、技术支持的帮助行为,明确以共犯论处(第二十二条),强化全链条打击。
三、政策影响:企业合规与法律适用亟须适配
此次调整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进入“更严、更细、更精准”的新阶段。对企业和法律从业者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1.企业合规风险加大
入罪门槛降低后,轻微侵权行为更易触发刑事责任。企业需加强商标使用审查,避免因“无意侵权”或“边缘性使用”陷入刑事风险。
2.法律服务需求升级
律师在代理商标犯罪案件时,需重点关注《解释》中“违法所得计算”“商品同一性认定”等新规则,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如本次配套发布的刑事保护案例)优化辩护策略。
3.行刑衔接程序优化
商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标准进一步统一,律师在应对行政处罚时需提前预判刑事风险,协助企业制定综合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