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转发广州市司法局关于看守场所律师会见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9 浏览数:12,327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根据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通报的相关情况,现就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看守场所律师会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健康码为“红码”“黄码”和对全省已实行封闭管理区域(街道)和封控管理区域的人员,监所不予接待。

二、所有到广州市辖区的看守所办理的律师会见,须提供515日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且其中一次为到所前48小时内检测。当前只办理视频会见,文件无接触交接并消毒后接收。

三、凡正规渠道取得的核酸检测证明,电子版或纸质均认可,包括但不限于检测公司出具的材料、个人手机显示的检测结果等。监所需要留存证明的,由监所自行登记、拍照或复印。

四、律师办理会见一律按照原要求提前预约,全程佩戴口罩,配合监所落实体温检测、消毒、签订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等防控管理规定。

特此通知。

附:全市公安监管场所联系电话


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202169


全市公安监管场所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

电话

传真电话

1

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83114609

83114610

2

广州市第二看守所

83114570

82820008

3

广州市第三看守所

83114747

86442315

4

越秀区看守所

32021217

32021217

5

荔湾区看守所

83114780

81754156

6

天河区看守所

85660279-219

85660731

7

海珠区看守所

83127560

84176963

8

白云区看守所

83114520

81985636

9

黄埔区看守所

83127761

32372715

10

番禺区看守所

34875603

84736974

11

花都区看守所

22977333

22977333

12

增城区看守所

82750997

82750997

13

从化区看守所

87912468

87912468

14

南沙区看守所

34874944

34875499

15

广州市拘留所

83114400

82826700

16

广州市强制医疗所

86441587

86441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