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将修订
发布时间:2004-06-07 浏览数:742
记者从6月2日上午开幕的广州民办教育发展研讨会上获悉,广州将出台4大举措确保民办教育健康发展。首先,修订《广州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从政策上扶持、规范民办教育的发展。其次,办好义务教育。非义务教育逐步地让社会力量去承办。对此要进一步放开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投资办学,让社会承担教育成本,拓展民办教育的发展空间。第三,积极转变职能,规范对广州民办教育的管理。第四,教育部门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客观环境,促进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据悉,广州市现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共1437所,在校(园)学生达72万人,民办教育已由过去“拾遗补缺”发展成为全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闻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