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广州律师文化节暨广州市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系列活动之评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8 浏览数:3,892
穗律协通〔2018〕72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发挥律师行业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表彰先进,激励我市律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广州市律师协会拟表彰一批先进律师个人和律师事务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6月28日10:00至2018年7月5日16:00。
二、奖项及评选
(一)改革开放40年贡献奖
1.参评对象:律师(含退休律师)。
2.评选条件:
(1)律师执业或从事法律工作30年以上;
(2)专业水平精湛、在行业内有声望和影响力;
(3)在改革开放进程中为律师行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4)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评选名额:10名。
4.申报材料:
(1)填报《改革开放40年贡献奖申报表》;
(2)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含经验做法、工作体会、优秀事迹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二)新时代走前列奖
1.参评对象:律师事务所。
2.评选条件:
(1)律师事务所成立10年以上;
(2)党建工作好、队伍建设好、管理体制好、工作业绩好、文化建设好,在律师行业起引领示范作用;
(3)律师事务所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本所执业律师在本所执业期间,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评选名额:10家。
4.申报材料:
(1)填报《新时代走前列奖申报表》;
(2)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含经验做法、工作体会、优秀事迹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最美律师
1.参评对象:律师。
2.评选条件:
(1)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和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公益法律服务;
(2)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3)在行业中获得普遍认可,社会效应好;
(4)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评选名额:10名。
4.申报材料:
(1)填报《最美律师奖申报表》;
(2)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事迹材料(含有优秀事迹、法律服务的故事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报名事项
(一)《奖项申报表》原件及相关事迹材料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退休人员除外)请于2018年7月5日16:00前交到维权部,《奖项申报表》及相关事迹材料扫描件请于2018年7月5日16:00前发送到qyb@gzlawyer.org。
(二)联系人:燕琦,电话:020-83554275,邮箱:qyb@gzlawyer.org。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