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春来早 律师港澳行
——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期律所主任、管理合伙人领导力高级研修班顺利结业
三月的岭南,正是繁花似锦,所谓春江水暖鸭先知,恰逢中共中央、国务院《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之际,2019年2月25日-3月1日,由来自广州市各律师事务所的40名主任、管理合伙人组成的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期律所主任、管理合伙人领导力高级研修班到香港和澳门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本次研修班由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工作委员会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合作举办,通过课程培训、实地参访交流等多种形式,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未来前景,探索在“一国两制”制度下、三个法域在不同司法制度下律师业务合作的模式。
(全体学员合照)
2月25日,研修班在香港大学正式开班。简短的开班仪式后,学员们聆听了由顾增海律师行合伙人顾增海律师讲述的“香港司法制度及律师所体系介绍”、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张宪初教授讲述的“‘一带一路’及大湾区发展粤港律师业合作的机遇与挑战”。通过两位老师的讲述,学员们对香港法律体系、司法程序、律师所的管理模式和责任范围、香港在“一带一路”定位和作用、律师基于制度差异的作用互补等主题内容有了详实的了解,并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互动交流。
(上课现场)
次日,全体学员走访了香港律师会,香港律师会副会长暨大中华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陈泽铭等一行热情接待,并围绕香港法律服务市场与香港律师会的运作情况与学员们进行了座谈交流。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邢益强与香港律师会副会长陈泽铭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一致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两地律师业的沟通合作,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邢益强会长与陈泽铭副会长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邢益强会长与陈泽铭副会长交换纪念品)
走访香港律师会后,学员们又来到香港和解中心(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进行交流,该中心跨境调解专家徐晶为学员们介绍了该中心的使命、作用和运作机制,该中心是首个由两地主要调解机构共同创立的联合调解中心,通过交流,学员们了解了如何更好地为两地及国际企业提供更多元化的跨境争议解决的服务,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
(学员在香港和解中心交流)
第三日,在香港大学百周年教学楼,由香港律师会前会长苏绍聪律师为学员们讲述了“香港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团队建设经验介绍”,苏律师从律所形式、风险管理、财务管理、人才管理、客户开发和业务计划等不同的维度为学员们介绍了香港律师所的管理经验。
(学员与苏绍聪律师合影)
其后,学员们参观了香港终审法院,这座百年古迹见证着香港法治史的演变。在该院工作人员的引领和介绍下,学员们对香港审判制度的历史沿革有了更切实、透彻的了解。
(香港终审法院外景)
(全体学员合照)
参观完香港终审法院后,学员们来到的近(DEACONS)律师行进行交流,该律师行的律师同行们毫无保留地将各自的业务范围、薪酬体系、收费标准等令人关注的问题与学员们进行了交流。
(的近(DEACONS)律师行与高级合伙人进行交流)
第四日,在香港大学梁銶琚楼,李胡律师行的徐晶女士、李剑雄律师分别为学员们作了“跨境法律专业服务及实务研究——跨境商事纠纷解决及风险管理、遗产管理(内地及香港)及税务(香港)”的讲座,使学员们对香港相关具体律师实务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徐晶女士讲课现场)
最后一天,全体学员走访了澳门律师公会,受到澳门律师公会会长华年达、秘书长石立炘等的热忱接待,石立炘秘书长为学员们详细介绍了该会的内部组织架构、主要职责、律师规章和执业律师保障、实习律师考核等内容,并表达了与广州市律师行业加强交流的热切愿望。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邢益强对澳门律师公会的接待表达了诚挚的谢意,也向该会发出了来穗交流的邀请,并希望双方能建立常态化的交流机制。
(澳门律师公会合影)
五天的培训,时间短促却非常充实,学员们不仅在课堂上学到了系统的知识和先进的经验,而且还通过走访、交流,对三个法域不同司法制度下律师发展的模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未来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业务共同发展奠定了基础。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粤港澳三地之间的合作日益紧密,跨地域的经济往来和法律纠纷对律师业务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此次研修班通过近距离的深入交流,粤港澳三地律师一致表示接下来将持续不断的加强沟通、交流、协作,打破区域间法律制度的壁垒,助力大湾区经济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