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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参赛名单及分组情况
2025-10-26    浏览数:2,053

羽毛球参赛名单及分组情况正在整理中,稍后将进行更新


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

团体赛:2025年11月1日(签到时间:上午8:45前)

个人赛:待定

二、竞赛地点

广州国际羽毛球培训中心

三、竞赛项目

个人赛:(具体分组年龄情况待定)

男子单打甲组;

男子单打乙组;

男子单打丙组;

女子单打甲组;

女子单打乙组;

团体赛:

比赛项目: 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每队出场比赛的男、女运动员各不超出4人。男、女运动员均不得兼项。参赛单位必须按照赛程确定的时间向比赛裁判组填交出场名单表,出场名单表一经提交不得变更。

四、参赛资格

参赛人员须为广州市执业律师(含实习律师)。参赛者赛前须出示本人律师证或实习证,经裁判员查核无误后方能上场比赛。如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代表队的成绩和比赛资格。

五、比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结合本次比赛场馆和设备的实际情况,发球部分采用替换规则。

(二)羽毛球个人单项赛采取单败淘汰制进行。

每场比赛采用21分每球得分制,一局定胜负,11分交换场区;当双方赛至20平时,先取得21分的一方获得比赛胜利。

(三)羽毛球团体赛采取单循环和淘汰赛相结合赛制。

1.团体赛共设五个单项比赛,比赛项目及出场顺序:女子双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女子单打、男子单打。

2.参赛选手只能参加一个单项比赛,不可以兼项比赛。

3.团体赛开赛前20分钟,由各队领队到裁判处交换出场名单表。下一个团体则按上个团体第二场比赛结束前就要交换出场名单。名单表一经交换即为竞赛事实,不得更改。

4.每节第一场团体赛根据编排时间,如运动员迟到5分钟,作弃权处理。后续的场次,在上一场比赛结束时间起计,超时5分钟不到场,作弃权处理。

5.团体赛计分方法

(1)本次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制,第二阶段采用直接淘汰制。各小组第1名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各阶段采用五场三胜制(即一方先胜三场,该场团体赛结束)。

第一阶段,若两队净胜场相等,则两队之间比赛的胜方列前;

第一阶段,若两队以上净胜场相等,计算净胜局,多者列前;

第一阶段,若两队以上净胜局相等时,计算净胜分数,多者列前;

第一阶段,若两队以上净胜分相等时,通过抽签决定小组比赛名次。

(2)结合本次比赛的实际情况,每场比赛采用21分每球得分制,一局定胜负,11分交换场区;当双方赛至20平时,先取得21分的一方获得比赛胜利。

(3)比赛局间有不超过60秒的间歇时间。

(4)为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着想,在比赛过程中出现(跌伤、抽筋)等,每名运动员一场比赛有一次不超过五分钟的治疗时间,出血情况不限治疗时间。

(5)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情况,对比赛场次进行调整。

六、抽签安排

本次比赛团体赛及各组别单项赛不设领队会议,抽签采取电脑抽签入位方式。

七、场地、器材

1.比赛采用标准羽毛球场

2.比赛用球:亚狮龙4号球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团体及各组别单项赛均录取前四名

九、申诉

(一)运动员对上一回合的申诉,应在下一回合发球前提出;如果对一场比赛最后一个球的判罚有异议,应在离开场地之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裁判员对运动员提出的合规申诉必须及时做出裁决,运动员应予以服从。

(二)运动员的申诉只能向临场裁判员提出,出现质问司线员的行为,裁判员视情节可按行为不端对当事人予以处罚。教练员申诉应向裁判长提出,如果出现质问裁判员或向运动员传递信号的言行,裁判长视情节可按违犯“行为规范”对其进行处罚。

十、本规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广州市律师协会文体与福利工作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比赛名单、分组情况及对阵表【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