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律协通〔2025〕109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聚焦扶持青年律师发展,提升涉外法律服务基础能力为重点,夯实我省涉外律师“基础力量”,省司法厅、省律协定于2025年10月下旬举办2025年广东省涉外青年律师训练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11月21日(共30天)
报到时间:2025年10月22日
三、培训地点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
四、课程及师资安排
课程聚焦扶持青年律师在涉外业务领域的发展,为广东省内有意向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青年律师提供“基础+强化”涉外技能的专题培训。教学方式采取重点课课程讲授、案例分析与主题研讨和实务训练交流相结合方式,邀请涉外法律实务工作者结合典型涉外法律服务案例,从涉外法治理论基础、对美经贸法律实务、企业出海法律实务、港澳法律实务、青年律师成长与涉外法律服务技能提升、国际争议解决和国际仲裁实务等六个板块进行授课。(详见附件1、2)
五、参加人员
主要面向广东省内有意向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青年律师(包含公司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港澳居民律师)。具体参训律师由省律协从涉外律师人才库、涉外委员会中遴选及各市律协推荐组成。
(一)参训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2.执业期间没有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3.身体健康,能保障研修学习时间,积极参与研修活动,研修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及提前结束研修;
4.往期优秀学员、优秀班干、涉外律师人才库入库律师优先考虑;
5.执业五年以下或40周岁以下律师优先考虑。
(二)名额分配
广州律师20名。原则上同一家律师事务安排不超过2名律师参加培训,已入选省司法厅涉外律师事务所库的律师事务所可适当放宽参训人数,省律协将结合报名情况作调剂。
六、其他安排
(一)报名安排(共两步)
1.第一步:本次研修班采用在线报名形式,请本市符合条件的律师于10月9日前登录广东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网址:https://gdfrls.com/v/event/?open=115)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并提交参训承诺书。
2.第二步:需在上述报名时间截止前,点击以下链接或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应的信息并上传个人简历。
https://docs.qq.com/form/page/DQ0FJZnhhY2pKSnZ5
本会将对照参训条件进行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律师报送省律协。
(二)费用安排
本次培训费用由省财政经费、省律协和参训律师(或参训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共同承担。每位参训律师需承担约1/3的培训费用,即7525元人民币/人,律师承担部分由参训律师(或参训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直接支付至浙江大学,并由浙江大学出具发票。费用已含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含10月22日报到当晚及11月21日结业当晚)。
(三)食宿、交通安排
1.用餐由主办方统一安排,含报到及结束当晚;
2.住宿安排为两人一间的标准间,如需单人住宿,在酒店房源允许情况下可补差价单住;
3.除集体参访安排外,其他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要求
1.培训期间需严格遵守学员手册、考勤制度等要求,如报名入选后退出或者培训中途退出,需向省律协秘书处提供由所在律师事务所盖章、本人签名的退训申请书,律师个人承担的费用将不予退回。同时,省律协将退训情况通报所在市律协和律师事务所,未来两年不得参加省律协涉外培训。
2.培训结束后由浙江大学为完成课程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出勤率低于75%的学员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3.培训结束前,每位参训律师需提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以上成果将用于宣传工作,供我省涉外律师参考。
(五)获得结业证书的学员可按程序申报加入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律协联系人:黄子君,联系电话:020-66826953;市律协联系人:陈向荣,钟超智(企业微信同名),联系电话:020-83557159。
附件:1. 培训课程
2. 师资介绍
3. 参训承诺书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