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单位行贿罪的罪名辩护思路及自首认定技巧”沙龙的通知
2025-06-11 浏览数:23
穗律协业通〔2025〕61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援助机构、各位律师:
为加强交流学习,提高我市律师在职务犯罪辩护领域的专业水平,广州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于2025年6月13日举办“单位行贿罪的罪名辩护思路及自首认定技巧”沙龙。欢迎我市律师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6月13日(周五)上午10:00-12:00
二、活动地点
线下: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30号万菱汇国际中心32楼3201
线上:延播(时间待定)
三、主题内容及主讲人
主题:单位行贿罪的罪名辩护思路及自首认定技巧
主讲人:潘新翀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为线下活动,现场名额30人,请有意参加的律师登录协会网站在线报名;
(二)本次活动记录4个课时,届时现场登录“律兴”APP扫码签到即录入课时;
(三)联系人:杨淙智、方芝琳,广州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联系方式:15622128866、13828119725。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