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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5年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涉外刑事专题①)的通知
2025-09-01    浏览数:1,166

穗律协202597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加强广东涉外刑事法律人才培养和储备,提升广东律师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省司法厅、省律协定于2025年9月中旬举办2025年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涉外刑事专题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二、培训时间

2025年9月14-9月21日(共8天,含往返1天)

三、培训及活动地点

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湖街道宝圣大道301号)

四、课程及师资安排

本次培训课程内容紧密结合关于涉外刑事法律实务,注重对律师实操技能的培养,采取多元化教学模式,邀请了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精通涉外刑事法律实务专家学者以及相关行业精英授课,教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刑事法律框架解读、境外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长臂管辖、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涉外刑事案件办理实践问题、跨境犯罪案件中证据的运用等。(详见附件1、2)

五、参加人员

主要面向省内有意提升涉外刑事辩护、企业涉外刑事风险防范实务技能的执业律师(含公司律师)。具体参训律师由省律协从涉外律师人才库、涉外委员会中遴选及各市律协推荐组成

(一)参训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2.执业期间没有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3.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够运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执业律师;

4.有涉外刑事法律服务实务经验的律师优先考虑;广东省司法厅评定的广东省涉外律师事务所库入库律所律师及往期优秀学员、优秀班干、涉外律师人才库入库律师可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能保障研修学习时间,积极参与研修活动,研修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及提前结束研修。

(二)名额分配

广州律师20名。报名人数超过培训名额时,原则上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安排不超过2名律师参加培训,省律协将结合报名情况作调剂。

六、其他安排

(一)报名安排(共两步

1.第一步:本次研修班采用在线报名形式,请各市律协按要求组织本市符合条件的律师于9月3日前登录广东涉外法律服务网(网址:https://gdfrls.com/v/event/?open=113)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并提交参训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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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步:需在上述报名时间截止前,点击以下链接填写相应的信息并上传个人简历。https://docs.qq.com/form/page/DQ3BVTkhaSmxnTWdt

本会将对照参训条件进行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律师报送省律协。

(二)费用安排

本次培训费用由省财政经费、省律协和参训律师(或参训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共同承担。每位参训律师需承担约1/3的培训费用,即1960元人民币/人,律师承担部分由参训律师(或参训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直接支付至西南政法大学,并由西南政法大学出具发票。费用已含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含报到和结束当天)。

(三)食宿、交通安排

1.用餐统一安排,含报到及结束当晚;

2.住宿安排为单人间住宿,含报到及结束当晚;

3.除集体参访安排外,其他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要求

1.培训期间需严格遵守学员手册、考勤制度等要求,如报名入选后退出或者培训中途退出,需向省律协秘书处提供由所在律师事务所盖章、本人签名的退训申请书,律师个人承担的费用将不予退回。同时,省律协将退训情况通报所在市律协和律师事务所,未来两年不得参加省律协涉外培训

2.培训结束后由西南政法大学为完成课程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出勤率低于75%的学员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3.培训结束前,每位参训律师需提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以上成果将用于宣传工作,供我省涉外律师参考。

(五)获得结业证书的学员按程序申报加入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库,可优先考虑。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律协联系人:罗楚茵,联系电话:020-66826953;市律协联系人:陈向荣,王永鹏(企业微信同名),联系电话:020-83554259。

 

附件:1.课程安排

2.师资及参访单位介绍

3.参训承诺书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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