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律协通〔2024〕107号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及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根据《广州市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经本会十一届三次理事会会议研究决定了本届设置以下工作机构,现面向全市律师开展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23个)
(一)党建工作委员会;
(二)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发展工作委员会(“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创建指导工作委员会”);
(三)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
(四)业务研究与培训工作委员会;
(五)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工作委员会;
(六)公共关系工作委员会;
(七)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
(八)法律职业共同体促进与联络工作委员会;
(九)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工作委员会;
(十)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工作委员会;
(十一)行业纠纷调处调解工作委员会
(十二)宣传文化与表彰工作委员会;
(十三)涉外工作委员会;
(十四)信息化与法律科技推广工作委员会;
(十五)参政议政与律师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十六)公益与社会责任工作委员会;
(十七)文体与福利工作委员会;
(十八)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
(十九)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二十)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二十一)公职与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
(二十二)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二十三)涉外法律服务分会秘书处。
二、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热爱律师事业,有奉献精神;
(二)执业年限原则上须在三年以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或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且具有一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援律师可以不受执业年限的限制;
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港澳律师须在香港或者澳门执业三年以上;
涉外法律服务分会秘书处不受执业年限限制;
各基层党组织非律师身份委员或党务工作者可报名参加党建工作委员会;
(三)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关心行业发展,热心本会工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工作机构的活动;
(六)积极履行委员(成员)职责,能够完成工作机构安排的工作。
三、特别条件
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发展工作委员会(“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创建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须担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主要管理合伙人三年以上,且执业年限须在五年以上;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工作委员会委员执业年限须在七年以上;
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工作委员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工作委员会委员执业年限须在八年以上;
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委员须具有一定财务知识,且专业领域与财务相关;
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且执业年限须在一年以上;
申请公职与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应为公职律师或公司律师;
申请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应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
申请党建工作委员会委员须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
四、报名时间
自2024年12月24日10:00起至2025年1月2日22:00止。
五、报名方式和步骤
委员(成员)采取自愿报名并由所在律师事务所推荐的方式进行,具体提交材料清单及填报方式如下:
(一)报名材料清单:
1.《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工作机构委员(成员)报名表》(签名盖章扫描件),文件命名为“姓名-律所名称”;
2.《申请人员承诺书》(签名扫描件),文件命名为“姓名-律所名称”;
3.个人大一寸蓝底免冠照,文件命名为“姓名-律所名称”;
4.外省(市)执业记录证明(如有,仅在我省执业不满3年的律师提交)。
(二)报名步骤
本次工作机构报名工作均通过“广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报名系统”完成,操作如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1.第一步:请有意愿报名的律师登录广州市律师协会官网(网址:https://www.gzlawyer.org),进入“会员中心”后,在“会员服务平台”点击进入“委员会报名”模块,填写报名信息。
2.第二步:根据系统提示按流程操作,下载填写好的《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工作机构委员(成员)报名表》《申请人员承诺书》,按要求签名及盖章后,连同个人大一寸蓝底免冠照以及材料清单所需要的材料上传至系统并提交。
系统填写信息需与《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工作机构委员(成员)报名表》(签名盖章扫描件)的信息一致,由于填写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3.非律师报名方式:各基层党组织非律师身份委员或党务工作者可报名参加党建工作委员会,请按报名材料清单要求,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gzlxdjb@vip.163.com。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应本人签署《申请人员承诺书》(附件3)方可成功报名;
(二)每名律师可以按序申报三个工作机构,但原则上只能担任一个工作的委员(成员),委员(成员)遴选按照律师申报的三个工作机构意向先后次序进行遴选,请注意申报工作机构的顺序;
(三)因委员(成员)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第十届工作机构委员(成员)如希望继续担任原所在工作机构委员(成员)或改任其他工作机构委员(成员)的,都须重新报名;
(四)报名材料应由所属律师事务所和基层党组织认真审核材料真实性并出具推荐意见后方可报名,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工作机构委员(成员)报名表》;
(五)如报名表为2张以上,每张报名表均须所在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骑缝章后上传扫描件;
(六)凡需要更改报名信息或撤回报名的,可在2025年1月2日22点前进行相关操作。必须保证上传的报名表信息与系统填写报名表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七)报名未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报名造成名单或材料遗漏的,由报名者负责;
(八)各基层党组织非律师身份委员或党务工作者可报名参加党建工作委员会,请按报名材料清单要求,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gzlxdjb@vip.163.com(无需通过系统申报)。
七、其他事项
本会将根据相关程序,经过遴选、征求意见等环节确定各工作机构委员(成员)正式人选,并在市律师协会官网公布。
八、联系方式
序号 |
工作机构名称 |
对接 部门 |
联系人及 电话 |
1. |
党建工作委员会 |
党建 工作部 |
梁仕凤 83513385 |
2. |
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 |
行政 综合部 |
许晓莹 83554206 |
3. |
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
刘 丹 83543060 |
|
4. |
公职与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 |
王庆玺 83557381 |
|
5. |
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 |
纪律 维权部 |
燕 琦 83516925 |
6. |
法律职业共同体促进与联络工作委员会 |
||
7. |
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工作委员会 |
||
8. |
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工作委员会 |
曾月玉 83557482 |
|
9. |
行业纠纷调处调解工作委员会 |
||
10. |
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发展工作委员会 |
宣传 信息部 |
罗婧岚 83547339 张 秦 83544437 |
11. |
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 |
||
12. |
公共关系工作委员会 |
||
13. |
宣传文化与表彰工作委员会 |
||
14. |
参政议政与律师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
||
15. |
信息化与法律科技推广工作委员会 |
会员 事务部 |
钟超智 83700973 |
16. |
文体与福利工作委员会 |
陈思华 83550600 |
|
17. |
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
||
18. |
业务研究与培训工作委员会 |
业务 培训部 |
张志钰 83554373 |
19. |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工作委员会 |
劳倩仪 83822979 |
|
20. |
涉外工作委员会 |
涉外 工作部 |
刘陈佳 83557159 |
21. |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
||
22. |
涉外法律服务分会秘书处 |
||
23. |
公益与社会责任工作委员会 |
联络 服务部 |
李锦泉 83556063 |
技术支持:400-052-9602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8、9楼广州市律师协会
请有疑问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尽量通过行政人员使用“广州律协”企业微信联系工作人员。
九、其它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1.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工作机构设置及职能简介
2.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工作机构委员(成员)报名表
3.申请人员承诺书
4.广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报名系统操作手册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