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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经刑委成功举办 “现代刑事司法理念”讲座

2019519日,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刑委”)邀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刘锦平副庭长在广州律师大厦8楼会议室举办了主题为“现代刑事司法理念”讲座。参加本次业务讲座的有市律协肖文齐监事、经刑委林志明主任、吴炳波副主任、黄露清副主任、钟宇明副秘书长及其他委员。市律协普刑委、职刑委、刑诉委、刑控委主任、副主任及其委员和本市律师共计约200人参加了本次讲座。本次讲座由黄露清副主任主持。

本次讲座的主题是“现代刑事司法理念”,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刘锦平副庭长主讲,刘庭长先是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三件具有里程碑式的案件为例,阐述了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理念向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转变的必要性。刘庭长指出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之下,依法办案不是教条司法,而是当依照法律思维和法律原则,准确理解立法原意,实现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理念转变。具体包括:(1)公安机关:从内心确信的证据标准、说明代替证据向以证据确实、充分才是定罪唯一标准的转变。(2)检察院:由原来与公安、法院共同打击犯罪到用证据说话的转变。(3)法院:由原来重刑等于正义的思想向依法律思维进行办案的转变。

在谈到刑事诉讼理念转变之困难时,刘庭长指出诉讼理念的转变必然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但这样的代价是值得的。我们应当坚定的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新诉讼理念,做到宽严相济,罪行相适应,实现司法正义!

下午,刘庭长还出席了与经刑委委员及部分律师的研讨会,研讨会上,刘庭长对如何认定非法证据及时下热门的套路贷做了总结和归纳。

    此次讲座的学习和研讨使得参加此次讲座的律师对以审判为中心的现代刑事诉讼理念有了崭新的认识,也拓宽了大家的业务范围及办案思路。会后,许多到会律师表示此次讲座内容精彩,实用性强,干货满满,讲座结束后仍有律师在会场驻足畅谈。最后,刘庭长与参与培训的委员律师在会场集体合影留念,本次讲座及研讨会在热烈的氛围中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