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期满考核指引》及使用新版《广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
2010-03-01 浏览数:10,477
穗律协实通〔2010〕3 号
各律师事务所:
经实习人员考核管理专门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研究决定,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广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期满考核指引》并使用新版《广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现把《广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期满考核指引》及新版《广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公布,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一:《广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期满考核指引》;
附件二:《广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附件1: 广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期满考核指引附件2: 广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