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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律师积极“送法下乡”开创送法到基层新模式

发布时间:2009-07-10 浏览数:6,600

    2009年7月9日,广东华瑞兴律师事务所与萝岗区九龙镇枫下村依法治村座谈会暨法律援助签字仪式在枫下村委四楼会议室正式举行。华瑞兴所主任魏济民和枫下村委书记马文锋代表双方在座谈会上做了发言并签订了法律援助协议书。萝岗区司法局副局长白继洲、市律协秘书长朱宝莲、副秘书长钟睿以及萝岗区安监局、九龙镇综治办以及枫下村委相关负责人出席了签字仪式。
    根据协议的内容,华瑞兴所将负责对枫下村党委、村委干部开展依法治村、依法办事的教育培训,并对枫下村今后开展整体搬迁、土地转让等工作提供法律帮助,防范纠纷及矛盾的发生。
    朱宝莲秘书长在签字仪式上表示,华瑞兴所积极“送法下乡”,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也是在工作中大胆先行先试的有益探索,为其他律师事务所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树立了良好的典范,希望华瑞兴所律师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及时总结经验,全力配合好枫下村党委、村委做好各项工作,积极探索适合广州律师行业特点的公益性法律服务的新模式。
    座谈会上,九龙镇综治办、萝岗区安监局、萝岗区司法局的相关领导也先后做了发言,对我市律师积极“送法下乡”的行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广东华瑞兴律师事务所主任魏济民(左)和枫下村委书记马文锋(右)签订法律援助协议书

签字仪式现场

“村镇法律援助服务示范点”牌匾

市律协秘书长朱宝莲在签字仪式上讲话

萝岗区司法局副局长白继洲(中)出席签字仪式

市律协副秘书长钟睿(右)出席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