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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字库著作权之辩 ——第二十一期岭南知识产权沙龙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3-01-17 浏览数:8,603

2013年1月9日晚,市律协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知产委”)主办的“第二十一期岭南知识产权沙龙”在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期沙龙主题为“字体著作权”由知产委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小组组长胡少波律师主持。知产委主任田子军、副主任刘孟斌、秘书长李治国和十几位委员以及我市律师、社会各界人士40余人参加了本次沙龙。“北大方正”字库业务部总经理张建国先生特意从北京前来参加本次沙龙,与广州律师共同探讨字体、字库著作权相关法律问题

“北大方正”与宝洁公司关于方正字体著作权一案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引发了我市知识产权律师对字库是否具有著作权的热烈讨论。本次沙龙创新性地以正反方辩论方式就字库著作权进行互动讨论沙龙现场,张建国总经理通过视频给现场人员简单介绍了北大方正字体的设计过程。认为方正字体具有美术作品属性和软件属性,应受著作权法保护。沙龙的正方主要观点有:一、的部分单字在书写方式上与传统写法存在极大的差别,具有独创性和美观性,可作为书法或美术作品进行保护;、部分写法简单的单字,例如“一、二”等,因笔画较少,创作空间非常有限,难以体现区别性特征的独创性,因而不具有著作权反方的主要观点有:、汉字的笔画、字形等是历史传承,属于公有领域,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各种字体的创作是借助电脑等科技手段机械化加工而成,不具有独创性;、对方正字体进行保护,不利于字体的推广使用。

就字体是否具有著作权,知产委主任田子军在沙龙最后做了总结。他认为,世间事物皆具多面性,认识一个事物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去研究,而正确地认定字体、字库是否具有著作权要针对性的看待,不能一概而论。

本次沙龙以正反双方辩论的形式开展,讨论深入,角度独特,现场气氛高涨。张建国总经理对现场参与者的积极发言特别表示感谢,并高度赞赏广州律师的学术氛围。

 

                        沙龙现场

     沙龙现场,张建国总经理为现场人员介绍字体的设计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