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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对市政府三部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发布时间:2007-05-22 浏览数:8,596


    四月中旬,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广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送审稿)》、《广州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投诉处理办法(草案)》以及《广州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首问首办责任制试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征集修改意见。广州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获悉后,即于4月26日下午召开研讨会进行了研讨。委员会主任何富杰律师,副主任邢益强律师、陈晓朝律师、高志强律师等九位律师参加了会议。 
    会上,参会律师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发表了各自意见。对于《广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送审稿)》,经委员会研讨后决定提出以下主要修改意见:一、增加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尊重人权、保障物权等原则;二、查封、扣押财物的,应向当事人开具查封、扣押清单;三、对财物错误查封、扣押或逾期未处理的,应由有关执法机关承担相应保管费用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此外,对于《广州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投诉处理办法(草案)》以及《广州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首问首办责任制试行办法(草案)》两部草案,参会委员主要针对条文用语的规范性与准确性提出了修改意见。
    本次研讨会吸引了《信息时报》等媒体记者参加。《信息时报》、《新快报》、大洋网等媒体对当天的研讨作了详细报道。
    会后,委员会将修改意见整理并已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

 

研讨会现场(一)

研讨会现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