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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律师积极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立法修改工作

发布时间:2005-12-30 浏览数:9,025

    2005年12月20日,我会收到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关于征求对<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草案)>修改意见的函》,即于12月22日组织我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和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举行主任会议对该《草案》进行研讨。此次讨论会由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何富杰和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孟斌共同主持,两个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及秘书长分别参与了研讨。各与会律师分别从“立法用语的规范、准确、严谨”,“下位法服从上位法”,“权责明确”,“法律责任幅度设置的科学合理性”,“加强实际操作性”,“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维护市容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共三十五条。会后,市律协秘书处将各律师的意见整理成正式的书面修改意见稿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以供立法参考。同时,我会刘孟斌、白仲清、程跃华等三位律师被推荐以专家学者身份参加12月29日市人大常委举行的《关于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草案)》意见征求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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