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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王轶教授为我市律师讲授物权法

发布时间:2007-06-20 浏览数:9,968

    2007年5月27日,广州市律师协会邀请中国人民大学王轶教授为我市律师作了题为“物权法与律师实务”的大型讲座。当天,讲座由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詹礼愿主持,全市共一千二百多名律师在陵园西广联礼堂参加了培训。
    在一天的讲座中,王轶教授在介绍了《物权法》的立法背景、体系结构等总体情况后,着重阐述了各类物权法规范及其适用规则,包括任意性规范、倡导性规范、授权第三人规范、纯粹裁判规范、裁判规范以及强行性规范等。王轶教授凭藉深厚的理论功底,并紧扣法条和大量案例,在理论和实务上对物权法进行详尽解说。此外,王教授将多个问题结合物权法原则综合分析,讲授了物权的类型与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变动与物权变动公示公信原则、物权的客体与一物一权原则、物权的效力与物权效力优先原则等问题。
    本次讲座培训,不仅使律师加深了对物权法的理解,而且提高了实务操作技能,对于今后处理物权法律问题有积极指导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王轶教授为我市律师作了题为“物权法与律师实务”的大型讲座

讲座由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詹礼愿主持

全市共一千二百多名律师在陵园西广联礼堂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