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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市法学会联合举办“绿色亚运 绿色广州”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0-04-28 浏览数:8,465

    2010年4月21日下午,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市法学会联合举办了“绿色亚运 绿色广州”环境法学术研讨会。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黄永东、广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明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小清、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王雪生、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晓华、广州市律师协会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敏和五位委员,以及广州市环保局、佛山市环保局的领导,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环境法的学者等二十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广州市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汪洋主持。广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明场介绍了近年广州市环境规章制定情况。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黄永东致欢迎辞。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晓华发表了讲话,他表示,本次研讨会旨在倡导法律界人士共同努力,为中国经济实现低碳化的战略目标,为把广州建设成绿色城市提供法学理论支持。

    研讨会立足广州市的基本生态格局,分三个单元进行研讨,参会的律师、相关专家和学者围绕“后亚运”时期广州环境改善型产业促进发展法律保障机制、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机制研究、广佛同城化背景下环境污染联防联治机制的构建等三个专题,对如何以第十六届亚运会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和推动广州市的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建立“绿色城市、低碳城市”环境改善型产业、发展法制保障机制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市律协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敏主持和点评了第二单元“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机制研究”,委员会秘书长作了“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机制的对策”的主题发言。

    研讨会最后阶段,由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小清作总结发言,他表示,本次研讨会选题很好,会议探讨的问题非常有价值,与会人员代表的领域广泛。他希望广州借助亚运会的机遇,实现预期的十年一大变的奋斗目标,使广州环境质量跨越式的发展。

会议现场

市律协副会长王晓华

市律协环境委员会主任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