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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5-01-05 浏览数:6,403

      2014年12月26日下午,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在市律协举办了《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研讨会。

      委员会江点序主任、郑贤春副主任,臧传宝律师等委员与我市律师共7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委员会邀请了广州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张瑞洲、基层工作部部长纪晓辉,基层工作部主任科员丁宏武参与本次研讨会。会议由江点序主任主持。

      江点序主任首先简要介绍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在平衡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及历史发展。随后由广州市总工会的法律工作部部长张瑞洲和基层工作部部长纪晓辉分别向与会律师介绍了广州市总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等工作的情况,并对《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进行了客观评价。徐嵩委员作为此前曾参与了《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各阶段立法工作的广东省人大代表,向在座律师详细介绍了该条例出台的背景、各方意见与分歧、条例的作用,并希望律师同行能珍惜好、利用好该条例。郑贤春副主任分享了他代表区工会及企业参与番禺地区企业集体协商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他认为企业集体协商将成为律师的新业务,律师同行应该积极准备和应对。

      在研讨会的互动交流环节,与会委员、律师围绕企业集体协商的原则、程序、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发言,阐述各自的观点和立场,并分享交流实务经验和心得体会,气氛热烈。

    本次研讨会气氛活跃,主题鲜明,增强了委员、我市律师参与的积极性,使在场的委员、律师都深受启发,反响热烈。


江点序主任在认真讲解《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与会律师在认真听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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