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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第十期 “商事调解走进律所”活动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2-08-10 浏览数:1,912


2022年7月28日下午,“商事调解走进律所”第十期活动在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下称“德和衡所”)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下称“调解中心”)主办,广州市律师协会多元化争议解决(ADR)专业委员会(下称“市律协ADR专委会”)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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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中心理事长、主任彭波,市律协ADR委副主任李万秋,德和衡所主任韩纬武,工会主席胡芳军作为嘉宾出席本次活动,调解中心成员、ADR委委员以及德和衡所律师共40余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伊始,德和衡所主任韩纬武对出席本次活动的嘉宾表达热烈的欢迎与感谢,分享了德和衡所的发展经验,同时肯定了本次“商事调解走进律所”活动的积极意义,鼓励本所律师踊跃参与到专业调解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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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调解中心主任彭波以“商事调解的机遇与挑战”为主题,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内容,从商事调解发展现状、调解中心成立以来的市场化探索以及商事调解未来给律师带来新的业务机遇三个方面进行了分享,同时也介绍了调解中心成功调解的经典案例,并欢迎各位律师加入到商事调解队伍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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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动交流环节,彭波主任与参会人员就调解流程、司法确认、法律适用、案件审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在对商事调解与调解中心的各项疑惑的解答中,充分展示了商事调解的前景与未来。

市律协ADR委副主任李万秋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李万秋副主任分享了自己成为调解员的经验与心路历程,强调了调解员身份对律师职业重要的正向作用。她认为,调解是解决纠纷的又一重要途径,而律师是参与调解、化解纠纷的一支重要力量,鼓励律师更多地参与到调解事业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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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调解走进律所”活动是调解中心开展的系列宣传活动之一,旨在让广大律师深入了解商事调解,并充分了解调解中心的开办理念、组织架构、运营模式、调解规则及办案流程等内容,以期商事调解能被更多律师同行及当事人所认可并选择。

 

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英文名称:Guangzhou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Mediation Center)是由广州市律师协会设立的具备民办非企业资质的商事调解机构,受理中外当事人之间在贸易、投资、并购、金融、证券、保险、知识产权、信息技术、房地产、建筑工程、城市更新以及其他商事、海事等领域发生的争议案件,也受理法院、仲裁委员会或其他争议解决机构委派或委托的商事争议案件。

调解中心以中立、规范、公正、高效为原则,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帮助当事人解决商事争议,维护和谐稳定的商事秩序。调解中心自2020年12月17日起正式开始受理广州两级法院委托委派的商事纠纷调解案件。截至2022年7月31日,中心共受理法院委派委托商事调解案件873宗,自行受理商事调解案件6宗,涉及诉讼标的额超过132亿元人民币,已结案800宗,尚有79宗案件正在调解中,调解成功22宗案件,涉及诉讼标的额超过2.43亿元人民币。

调解中心 【合同示范条款】

第X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则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方式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前置为由对申请方或原告的仲裁或诉讼提出异议,不得以调解前置否认仲裁机构或法院对本合同的管辖权):

(1)提交【仲裁机构名称】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