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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与市法官协会联合举办医疗纠纷法律实务研讨会

发布时间:2004-12-14 浏览数:10,190

    11月27日上午,广州市律师协会与广州市法官协会在南国奥林匹克花园国际会议中心联合举办了医疗纠纷法律实务研讨会。
    参加此次研讨会的法官协会的代表有:市法官协会副秘书长杜传杰、市中院民一庭副庭长陈冬梅、市中院民一庭审判长李启军以及各区法院的法官。市律协的代表有:市律协秘书长陈舒,市律协医疗纠纷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孟斌、副主任宋儒亮、副主任符忠以及医疗纠纷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和研讨员。
    研讨会由市律协医疗纠纷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孟斌主持。市律协秘书长陈舒为研讨会致欢迎辞。研讨会的议题有五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的适用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性质及其在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中的作用”、“鉴定人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专家辅助人制度的运用”、“对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的侵犯及其法律后果”。与会双方代表围绕以上五个议题进行了充分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最后,市法官协会副秘书长杜传杰作了总结发言。他表示此次研讨会非常成功,达到了研究交流的预期目的,希望双方协会能够继续保持合作,使双方会员能在相互的学习和交流中得到提高。

研讨会现场

市律协秘书长陈舒为研讨会致欢迎辞

市法官协会副秘书长杜传杰作总结发言

市律协医疗纠纷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孟斌主持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