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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展开新民诉法学习研究工作

发布时间:2007-11-05 浏览数:9,026

    10月31日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委员会主任詹礼愿、副主任司马静,委员会秘书长程磊,以及委员阳辉东、马晓艳、贾鹏程等六位律师参加了会议。
    会议在詹礼愿主任的主持下开始。首先,参会律师们共同回顾了委员会本年度6月至10月的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并就委员会第四季度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计划与安排。
    六位律师一致认为,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民事诉讼法对律师业的影响重大,在最高院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多个法律条文的理解与适用存在疑义。因此,民委会决定组织我市律师,举办解读交流会,邀请专家学者、执业律师共同研讨新民诉法;同时,还将讨论结果向全市律师公布,引导我市律师在法律实践中准确理解、运用新民诉法。

民委会主任詹礼愿主持会议

民委会副主任司马静

民委会秘书长程磊

民委会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