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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女律师参与市妇联“失足妇女帮教活动”

发布时间:2011-07-18 浏览数:8,511

    2011年6月23日上午,市妇联组织了10名法律、心理专家志愿者前往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开展失足妇女帮教活动。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周燕军律师、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徐艳律师、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申敏萱律师、广东金联律师事务所刘东和律师和广东壮达律师事务所林晓蓉律师参与该次活动。

    这次帮教活动与以往最大的不同之处是采取小组谈话互动的形式开展,由一名律师和一名心理咨询师对一名女性学员开展法律知识、心理疏导等帮教。这种方式不仅拉近了与学员的距离,更具亲切感,使学员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放松心情,尽情诉说,也使学员更愿意接受帮教。活动中,律师为学员解答了法律问题,宣传法律常识;心理咨询师安抚学员情绪,让他们安心改造,早日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帮教过程中,很多学员都难掩后悔之情,流下悔恨的泪水。活动结束后,志愿者与教育所干警进行帮教情况座谈,普遍反映帮教效果很好。教育所领导希望能经常开展这样的活动。

   虽然当天台风登陆广东,但是志愿者们都带着满腔热情投入到帮教活动中。为了做好帮教工作,提高帮教效果,志愿者们做足了准备工作,有的上网查阅有关资料,有的事前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了解情况。他们这种热心公益,无偿为社会贡献力量的精神使大家深受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