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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国资监管与律师新业务拓展”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9-12-31 浏览数:3,670

20191110日,广州市律师协会国有资产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联合广东省律师协会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广州市律师协会企业与公司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广州市律师协会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在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38号广州律师大厦8楼会议室举办“国企改革、国资监管与律师新业务拓展”讲座及专题研讨会。

本次讲座由广州市律师协会国有资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唐健锋主持,邀请了广东省国有资本研究会会长梁军先生(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处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广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兼秘书长;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理论宣传特约研究员;北京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担任演讲嘉宾。讲座吸引了省市律师约200人到场参加。广东省律师协会国有资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吕、秘书长郭素颐;广州市律师协会国有资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安娜、秘书长叶静,广州市律师协会企业与公司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苏文卿、张黔、易学超;广州市律师协会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主任汪翊、秘书长杨高峰等出席了本次讲座。

梁军老师指出了混合所有制的含义——特指由国有股东控股,单个或多个非国有股东参与投资,其中非国有股东所占股权比例,足以获得派出董事或监事席位资格,在企业董事会中能够表达出资人市场化决策意志,在企业监事会中能够发挥独立监督作用,由此构成企业内部治理机制上相互制衡、协调运转的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一种企业组织形态。并指出管资本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通用语言,也是政企分开、依法治企的通行守则;管资本的本质,是通过市场化、法制化的方式进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资本中的“资本”一说,点中了国企改革理论中一个长期得不到纠正的概念;管资本要求司法体制改革加速推进予以配合。梁军老师并且对国企混改的机制构建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下午研讨会由梁军老师担任点评嘉宾,广州纺织工贸企业集团公司副总法律顾问;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会理事、广州市律师协会公益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市律师协会国有资产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汪翊主持,研讨会以“国企改革、国资监管”为专题,梁军老师、汪翊主任、唐健锋主任和省市律师共同研讨国企改革及国资监管中的法律问题。面对讲者和听众的众多提问,梁军老师、汪翊主任和唐健锋主任以其对政治的高度认识和国企改革方向的深刻理解,以及对混改案例的研究,和国资监管中的实践事例,对现场的发言一一作了回应和点评。梁老师、汪翊主任和唐健锋主任妙语连珠的风趣幽默,使现场不时地爆发欢笑和热烈的掌声。

本次讲座及研讨会拓宽了我市律师在国企改革、国资管理理论及实务方面的视野,更鼓励律师本身一定要建立起依法治国、依法治企的信心,要相信党和国家关于企业产权、公司章程、商业合同等方面的尊法、守法的决心,并将这种信心和决心,准确地传递给我们所服务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