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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律师事务所税收政策宣讲会

发布时间:2010-02-26 浏览数:10,276

    2010年2月5日下午,市地税局税政二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市律协在广东省科学馆科学会堂联合举办广州律师事务所税收政策宣讲会。我市近350家律师事务所共6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律协秘书长朱宝莲主持,市地税局税政二处副处长卫广林、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刘璧华、市律协会长王波出席了会议。

    在宣讲会上,市地税局税政二处副处长卫广林解读了与税收征管新政策密切相关的穗地税发【2010】10号、财税【2000】91号、财税【2008】65号、国税发【2000】149号等四份文件的主要精神,向参会人员传达了地税部门将从本年度开始在全市律师事务所全面实行查账征收的要求及应注意的问题。

    会上,广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刘璧华指出,当前律师行业税收政策的改革给我市律师行业的长远发展带来重要影响、同时也为我市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新的契机,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要尽快领会税务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掌握新税收征管环境下的工作要领,保障我市律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王波会长指出,多年以来广州地税部门对广州律师行业的发展给予了有力的支持,这次税务征收制度的实行将进一步推动我市律师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我市各律师事务所要积极配合地税部门、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新一年的纳税工作。

    随后,市地税局税政二处科长黄瑞昌就如何在新政策要求下做好律师事务所的报税工作、如何在新的税收征管制度下计算税前扣除成本等专业问题向参会人员作了具体宣讲并解答了相关提问。

会议现场

市地税卫广林副处长讲话

税务政策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