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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业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专题论坛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2008-02-27 浏览数:8,995

    《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沟通交流各律师事务所在人员管理方面的经验,应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依法规范和加强聘用人员的管理,1月29日下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在迎宾馆碧海楼一楼怡然厅共同举办了“律师行业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专题论坛。本次论坛由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刘璧华主持,出席论坛的领导和嘉宾有:市司法局副局长黄永东、市律协执行会长欧永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处长李程、市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委员会主任肖胜方。来自我市多个律师事务所共200多名主任或合伙人参加了论坛。
    在论坛上,市司法局副局长黄永东、市律协执行会长欧永良在论坛上相继发表讲话指出举办本次专题论坛的积极意义,并预祝论坛圆满成功。
    随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处长李程就律师事务所提成律师之间聘用合同的性质,聘用合同条款的依法完善与律师事务所作为用人单位的风险,律师参加社会保险,聘用律师、实习人员和其他行政辅助人员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成律师无创收收入时的最低工资等多个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并对各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或合伙人的提问进行了现场答疑。论坛协办方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也作了主题发言,他结合真实案例,对律师行业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精辟的阐述。
    在互动环节,现场参会律师踊跃提问,与发言嘉宾进行讨论,并有多位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或合伙人主动发言,与参会人员分享其律师事务所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过程中的经验和体会。
    下午5:30,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本次论坛切实立足律师行业内部的各种劳动关系,在新的法律环境下深入探讨与劳动合同法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和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市司法局副局长黄永东在论坛上发表讲话

市律协执行会长欧永良在论坛上发表讲话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刘璧华主持论坛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处长李程在论坛上发言

市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委员会主任肖胜方在论坛上发言

论坛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