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期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理合伙人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8 浏览数:3,961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律师事务所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律师行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本会计划举办第七期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理合伙人领导力高级研修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12月13日至12月18日
二、培训内容
详见附件
三、培训地点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徐汇校区(西华酒店)
四、报名条件
(一)在广州市律师协会注册登记的合伙人律师且在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或管理职责;
(二)律师执业6年以上,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至少3年以上,在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建设方面具有一定经验。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期研修班报名采用律师事务所统一报名方式。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11月18日14:00至11月24日12:00,使用律师事务所账号登录广州市律师协会网站报名。每家律师事务所限报一人。
六、遴选程序
(一)报名期限届满后,由市律协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发展促进工作委员会对报名的律师进行初步审核;
(二)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名者,最终由本会审核确定综合素质高,求知欲强,具有较强研究和管理能力的优秀主任或管理合伙人律师作为培训对象。本期研修班名额为60人。
七、结业条件及方式
培训结束时提交一篇或以上的培训心得并经考核合格,由学院颁发证书,可计算本年度律师继续教育课时40课时。
八、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由广州市律师协会承担;
(二)食宿费、交通费:学员从广州市至培训地的往返交通方式及费用,由学员自理。用餐、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在西华酒店,费用由学员承担,并由西华酒店开具正式收费票据。
九、注意事项
(一)报名须填报有效的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所有培训通知及培训安排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请报名人员使用有效电子邮箱,并保证通讯畅通;
(二)报名期限届满后,确定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将另行通知,请留意协会网站;
(三)请各律师事务所调整好学员的工学矛盾,保证报名律师的培训时间。
联系人:市律协港澳台外事部陈艺妤,020-83554259。
附件:第七期广州市律师协会律所主任、管理合伙人领导力高级研修班课程安排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11月18日
活动名称《第七期广州市律师协会律所主任、管理合伙人领导力高级研修班》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100人(还剩32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0-11-18 14:00:00 至 2020-11-24 17:00:00 (报满即止)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