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公安监管场所调整律师会见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1-06 浏览数:6,446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根据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通报,现就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公安监管场所律师会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会见继续采取视频方式;
二、到公安监管场所办事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无需核酸检测要求。
特此通知。
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2023年1月5日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根据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通报,现就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公安监管场所律师会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会见继续采取视频方式;
二、到公安监管场所办事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无需核酸检测要求。
特此通知。
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