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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解难题,共促公正——市律协参加市检察院刑事诉讼法业务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01-28 浏览数:10,634

1月23日上午,我会律师代表应邀参加市检察院《刑事诉讼法》施行相关热点难点问题座谈会。市检察院副巡视员吴栩炫,反贪局副局长吴筱萍、刘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何素梅、刘刚,市律协副会长黄建水律师、市人大代表郭学进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和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部分委员参加本次座谈会。

由市人大内司委牵头起草、我市政法五家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若干意见(试行)》已施行二年余,该意见有效地促进了我市司法执法公正和破解困扰律师行业多年的刑事案件“三难”问题;同时,在实践中也发现需要修订或者进一步明确的若干情形,特别是《刑事诉讼法》修订后,对相关案件办理有新的规定。座谈会上,市检察院对律师代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三类”案件申请会见在押人员问题高度重视,重点听取了律师代表关于“三类”案件会见的意见和建议。参加座谈的律师代表反映,目前广州办理“三类”案件会见过程中普遍存在律师提交会见申请书后部门没有及时反馈是否允许会见、案件直到侦查终结准备移送起诉时才能会见一次等现象,建议在今年五家联合发文修订工作中,将特别重大贿赂案件关于“重大社会影响”、“有碍侦查”的界定以及办案部门告知律师案情范围等方面加以明确,增加律师告知办案机关委托手续、办案机关认真听取律师辩护和法律意见、告知办案人员联系方式等内容,进一步提高落实细节的操作性。

与会双方代表还就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以及部分法院简易程序存在瑕疵等相关问题畅所欲言,展开讨论,并一致认为律师协会和检察机关应共同加强交流调研,加快推进修订五家联合发文。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