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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案例讨论会议

发布时间:2008-10-13 浏览数:7,071

    2008年10月6日上午,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环境案例讨论会议。委员会主任陈敏律师担任会议的主持人,副主任李华式律师、秘书长卫燕如律师及7名委员出席了本次工作会议。
    会议主要围绕研讨环境法律业务拓展方向及猎德大桥沿线环境污染案件这两大议题展开。委员会主任陈敏强调《环境保护法》的目的在于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发展,但要达到该法律的真正目标仍有很大的距离。因此,委员会下一步的工作重心是致力于推动环境法律更好地实施,促进人们环境权益得到重视及有效的保护。随后,参会委员对猎德大桥沿线环境污染的案件进行了研讨,不少委员结合自身办案的实践经验对案件的处理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同时一些环境诉讼的法律问题也引起了参会律师的热烈讨论。
    会后,各委员表示环境权利作为人的一种基本权利在当今社会应给予更多的关注,环境法律应当得到充分的重视,希望能通过自己的绵薄之力,为推动我国环境法律发展作出一份贡献。

研讨会参会人员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