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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成功召开2011年度首次全体委员会议

发布时间:2011-06-28 浏览数:8,201

    2011年6月24日上午,市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2011年度首次全体委员会议,部署、落实今年工作任务,研究保险业相关的审判指导意见。会议由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全朝晖律师主持,共13名委员出席会议。

    会上,全朝晖主任首先对各委员提出2011年度的第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即提交保险法领域的案例评析或理论论文,以配合市律协第七届业务发展委员会编辑典型案例与论文汇编的工作。为此,全主任收集了当前保险领域热点、难点案例,在会上与各委员探讨。同时,全主任向各委员推荐国内外在该领域具有权威地位学者的书籍,希望对各委员完成该项工作提供撰稿素材,加深理论的学习与研究。随后,全主任主持与会委员学习江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帮助各委员更新业务知识储备,提高保险纠纷案件的处理质量。各委员对上述指导意见的探讨,主要围绕六个问题予以展开,如保险利益、保险责任、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投保人如实告知和保险人充分说明义务、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以及代位求偿的相关规定。根据保险法的法律规定以及学理知识,全主任组织各委员对上述两个指导意见中涉及该六个问题的条文进行逐条解读、梳理。同时,不少委员将自己经办的相关案件与大家分享,旨在探讨上述指导意见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以期从专业律师的角度,为我省即将出台的相关指导意见给出建议。

    本次会议召开近3个小时,气氛十分热烈,尤其在探讨法律规定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部分,大家积极发言,将自己的业务经验与现有法律规定结合,提出自己对保险法核心法律原则的见解。全主任在总结发言中,表达自己对各委员积极献言建策的谢意,并提出希望大家认真积累相关素材,准备为我省即将出台的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的指导意见提供专业意见与建议。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