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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本年度第一次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6-08-23 浏览数:10,586

    继专业委员会报名工作完成后,金融、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随即于8月14日下午在新创举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
    会议由金融、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默主持,委员国刚、梁轶、汪洪生等共十五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各委员就本专业委员会的定位、专业范围、活动方式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等方面各抒己见,讨论气氛相当热烈。
    本委员会是由原来的“金融、证券、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分设的一个新的法律专业委员会,今年除了吸收一批具有多年金融、证券从业经验的资深的社会律师外,还专门吸收了部分熟悉银行金融业务的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由来自于不同社会领域的律师组成该委员会,能够从不同的角度深入研究业务发展工作及组织本专业委员会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研讨活动,并可集各家之长探讨通过制定相关操作指引来指导广州律师拓展银行金融业务,以逐步培育和繁荣广州金融、证券法律服务市场,从而真正体现广州律师在该领域的专业水平。
    本次会议还进一步确定了专业委员会架构,选举了委员会的副主任并布置了各自的具体工作分工。

 

金融、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默律师主持会议

金融、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默律师

金融、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会议现场

与会代表积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