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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拉开序幕

发布时间:2010-06-08 浏览数:6,076

    2010年5月16日上午,我市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动员大会在广东科学馆顺利召开,各区(县级市)司法局局长和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市区各法援处、公职所的有关人员,市律协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等参加了本次动员大会。

    会议由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刘国兴主持。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黄永东作了动员报告,我会会长王波代表广州律师作了表态发言,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善积作重要讲话。他指出要以此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为契机,不断加强我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推动广大律师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律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动性和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坚定性,引导广大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观,为广州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王波会长发言

会议现场

    附件:王波会长在警示教育动员大会上的发言

在广州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动员大会上的发言

会长  王波

各位律师:

今天,市司法局在这里召开警示教育动员大会。刚才,黄永东副局长就本次警示教育的指导思想、组织安排、方法与步骤、工作要求等作了重要讲话,各位律师所的主任和合伙人要组织本所律师结合司法部、司法厅的有关本次教育的材料,深刻领会,全面落实,务求实效。希望各位回去后将本次会议的精神向全体律师予以传达并加以贯彻落实。

这次警示教育是在我市律师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非常必要,非常及时,是引导和教育广大律师正确履行职责,确保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州律师协会将在司法局的统筹安排下,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力求实效,认真贯彻和落实警示教育的各项部署,推动我市律师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近年来,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关怀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广州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广大律师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广州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极个别律师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存在违法乱纪的现象,有的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严重损害了广州律师的形象,我们必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为了保证律师业的发展,市律协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强警示教育。

首先要加强理想信念的教育,要教育律师忠于宪法和法律,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措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既要强调落实律师执业权利,更要强调信仰。

其次,要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教育,树立严格自律的观念。

第三,要加强规范执业的教育,牢固树立严格依法执业的理念,防止和抗制执业风险,特别是现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呈现凸显期、敏感期、多发期的特点,广大律师更要规范执业。

具体来说,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把正面教育和严肃查处律师和事务所违纪教育结合起来。

二是把警示教育与发展律师业及落实律师执业权利有机结合起来。

三是把警示教育与树立先进的律师文化和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

四是把取教训与大力宣传律师重的先进典型结合起来。

五是把阶段化教育与常态化教育结合起来。

六是把协会行业指导与强化律师事务所基础性管理职能结合起来。

我们相信,通过本次教育活动,将进一步提升行业的管理水平,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努力打造一支“法律精通、政治坚定、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律师队伍,促进广州律师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又好又快地发展。

谢谢大家。